(一)
3月25日下午,受吴紫骊常务副市长的委托,蔡榜藩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揭阳电力厂改制有关问题,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揭阳电力厂曾经为揭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贡献,对当前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企业职工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许可范围内的,要全力帮助解决;对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无法解决或暂时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答复。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化解矛盾。
二、会议决定,成立揭阳电力厂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拟订揭阳电力厂改革方案。理顺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蔡榜藩(市政府)任组长,罗汉源(市经贸局)、李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李丽梅(市总工会)任副组长,蔡文强(市经贸局)、黄奕昭(市劳动保障局)、林汉钦(市财政局)、周吝忠(市人事局)、陈少英(市信访局)、王建中(广电集团揭阳供电分公司)为成员。领导小组从市经贸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抽调人员组成企业改革工作小组,由曾英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任组长,蔡文强任副组长,负责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和揭阳电力厂改制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制订揭阳电力厂改制方案必须以国家、省、市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为指导,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改制方案要有利于固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揭阳电力厂改制方案由揭阳电力厂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市经贸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研究制订、于4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争取5月开始组织实施。
四、要高度重视揭阳电力厂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关心职工生活。揭阳电力厂要对职工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工会要组织进行调查并给予补助;对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要全部纳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企业职工生活有保障。(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0期)
(二)
4月10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榕城区政府关于仙桥街道“4・8”触电伤亡事故情况的汇报,研究协调事故善后工作,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传达了游宁丰副省长关于“4・8”触电伤亡事故的指示:1、揭阳市、榕城区对事故的处理是认真负责的,有成效的;2、要严肃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特别是死、伤者的善后赔偿问题,不能压低赔偿标准;3、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解剖事故发生原因。对供电企业员工及有关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游宁丰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积极妥善处理好榕城区仙桥街道“4・8”触电伤亡事故。
二、会议认为,格城区仙桥街道“4・8”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后,榕城区委区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夜以继日,认真、负责、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使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死者尸体顺利火化,伤者得到有效救治,家属得到妥善安置,社会比较稳定,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会议要求,处理好“4・8”触电伤亡事故善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依法依规,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善始善终,不留尾巴。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是死者的赔偿问题,要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该赔多少赔多少,绝不能打折扣,防止出现新的后续问题。
(二)榕城区政府、市卫生局要协调市人民医院组织医务力量,全力以赴继续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
(三)要安置好死伤者家属,并耐心细致做好家属的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四)要迅速组织对事故调查,尤其是事故责任追究方面榕城区政府要协助配合好省、市调查组。
(五)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1、榕城区要结合这次事故,对全区轧钢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并召集企业经营者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2、市供电部门要反思事故发生的原因,反思用电安全问题,要对全市高压电、变压等设施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广电集团揭阳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落实。
(六)要进行正面宣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安全生产意识。
(七)要妥善处理好企业主及企业财产的保护工作,做好监控,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八)要加强警力,加强社会控制,确保稳定。此项工作榕城区要加强同公安部门联系协调。
四、加强领导和沟通协调。
(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榕城区由蔡锦仕同志负责协调。
(二)对省、市工作组的事故调查工作,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责任人处理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四)榕城区政府对仙桥街道“4・8”触电伤亡事故,要深刻反思,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报告。(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1期)
(三)
4月8日下午,万庆良市长带领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交通建设项目“二路一桥”现场办公,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二路一桥”交通建设项目是顺应民心、树立形象、改善市区环境的重要项目,要按照统筹规划、综合配套、各方协助、加速推进的指导思想来组织实施。规划建设要坚持起点高一些、标准高一些,坚持一步到位,把其作为揭阳民心工程认真建设好。要抓住“二路一桥”交通建设项目上马建设的契机,着力推进城市建设上新层次,使城市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二路一桥”设计建设标准。
(一)省道S236揭神线揭阳至池尾大修工程,全长41.5公里。其中:海关前平交至南河大桥段长5.2公里,同意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大修,混合交通4车道,并按城市型道路进行配套建设;南河大桥至池尾段长36.3公里,同意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大修,双向8车道。
(二)国道G206线揭阳市区东入口至丰顺段大修工程,全长28公里。其中:市区东入口平交至北入口平交段长5公里,同意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大修,8车道规划,先按6车道实施建设,并按城市型道路进行配套建设;市区北入口平交至汕梅高速公路新亨互通立交段长7公里,同意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大修扩宽,双向6车道,并按城市型道路进行配套建设;新亨互通立交至丰顺交界段长16公里,同意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大修,混合交通4车道。
(三)省道S236揭神线揭阳南河大桥扩建工程,现桥宽10米,长498米,两端桥头引道长363米,同意按大桥宽37.5米进行扩宽改建。
(四)按城市型道路进行配套建设的要求:1、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三线落地;三线迁移按“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其业主负责自行迁移落地;2、绿化配套;3、路灯配套;4、排水配套;5、非机动车道配套。
三、会议决定,市政道路配套设计由市规划局负责,在5月底前完成;绿化配套设计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公路局要抓紧“二路一桥”建设项目的设计、立项、报批等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动工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开展各项工作;“二路一桥”工程沿线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支持配合,大力推进工程建设。
四、建设资金筹措:一是继续积极争取省交通公路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三线落地迁移费用由其业主负责;三是市财政负责筹措市政配套建设资金;四是从经营城市出发,从道路设置广告牌等筹措一点资金。
五、为加强对“二路一桥”建设工程的领导,成立揭阳市“二路一桥”建设工程指挥部,由蔡锦仕副市长任总指挥,市计划、交通、公路、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和沿线县(市、区)的领导为成员。(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2期)
(四)
4月14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快国企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的需要。(二)加快国企改革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国企不改革没有出路。(三)加快国企改革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四)加快国企改革是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当前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二)依法依规,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程序到位。(三)以稳定为前提,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生产与发展、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一厂一策,逐个改革。
三、明确工作任务和近期的工作重点。根据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精神,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对矛盾突出、影响稳定的国有企业抓紧制订改革的一揽子方案;第二步是在第一步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市国资局的组建方案。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国资局组建方案的出台多出主意。
会议决定,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市电力厂、揭阳糖厂和广东省电焊机厂的改革,今后再结合实际提出改革重点企业。
四、抓住重点,积极推进三厂改革。市电力厂、揭阳糖厂、广东省电焊机厂的改革是当前的重点,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三厂改革的复杂性,深入实际,理顺关系,推进改革。(一)要分析情况,树立必胜信心。(二)要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住主要矛盾,尽快出台改革的方案。(三)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化解矛盾。(四)要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选派人员进厂。会议决定,各改制企业设立协调小组:市理顺揭阳糖厂职工劳动关系工作协调小组和市解决广东省电焊机厂改制遗留问题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松龙任组长,市电力厂改制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榜藩任组长。各协调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
五、加强领导,通力合作,促进当前国企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为加强对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的决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第一阶段的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同志牵头,副市长庄绍徐、刘小辉同志配合,市经贸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和广东榕江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日常工作由李彬同志牵头,所需人员从市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和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抽调。(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从人员、政策、服务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三)切实做好有关保障工作,市财政要给予改革必要的经费投入,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四)加强督办督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三个协调小组要在5月份提出改革的方案。(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3期)
(五)
4月30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国税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关于省下达给我市出口退税基数返还额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揭阳市出口退税基数返还额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局发文执行。
二、会议认为:外贸出口对于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GDP拉动、税收增加、劳动就业有着明显的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树立促发展的积极思想,有计划地推动外贸出口。由于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尤其是我市外贸出口工作处于恢复增长期,势必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为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必须切实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根据省下达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额及当地出口企业实际,以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制订各地出口退税计划。
(二)要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增加税收收入。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第一季度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测算、分析,提出增加税收收入所应采取的措施和意见。
(三)要积极鼓励协调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四)各地要建立出口退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出口退税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会议决定于5月8日下午3时在市政府办公大楼601会议室召开出口退税工作座谈会,请各县(市、区)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国税局长和市财政局长、外经贸局长参加。(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4期)
(六)
5月11日上午,万庆良市长带领市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调研,听取了试验区和中规院关于试验区总体规划、工业园的详细规划、试验区环岛路北路规划设计与生态建设规划控制、引榕干渠建设及两边绿化、亮化等情况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试验区的定位问题。
要明确发展定位。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地处市区东南部,三面环水,占地面积44.22平方公里,是揭阳市得天独厚的黄金宝地,其未来发展方向如何,规划及定位工作至关重要。因此,试验区的发展定位要结合整个揭阳市区的发展、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来考虑。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区。凡是重污染的,不管产值多高、效益多高,都不能引进来,要尽量引进一些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项目,优化产业结构。二是高档住宅区。揭阳市区有100万人口,从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来看,试验区最适合搞高档住宅区。三是文化休闲区。四是生态旅游区。试验区水网交错、内河众多,具备搞生态旅游的条件。
二、关于试验区规划问题。
要认真编制两个控制规划。一是要与市区总体规划、“两河四岸”的整体规划相衔接,编制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44.22平方公里的总体编制规划,包括市民营科技工业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市民营科技园开发建设用地作适当调整,除原来已开发建设的2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按原规划建设外,其他的工业用地调到溪南办事处。对有储备价值的土地严格控制好,坚决杜绝乱建滥用行为。二是抓好试验区堤路的综合规划,30公里的堤围规划要一步到位,争取5月底前后完成有关规划工作。
三、关于推进三个重点建设问题。
一是工业园区的建设。要把工业园的建设摆在经济发展首位来抓。按照“工业进园、住宅进区、农民进厂”的要求,规划建设工业园区。要严把项目进入关,凡是重污染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园,要着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二是堤路的建设。试验区堤路建设要作为一个亮点工程来抓,做好美化工作。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供水、供电、通讯、排污以及市政建设等其他配套设施。通过推进工业园区、堤路和区内基础设施配套等三个重点建设,带动试验区旅游业、房地产、文化服务区、商贸、工业和内河的开发建设发展。要特别注意保护内河,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填掉内河。
四、关于近期工作。
要抓好四项近期工作。(一)工业园区的调整。除原来已开发建设的2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按原规划建设外,其他的工业用地调到溪南办事处。(二)控制连片成规模用地。编制规划要考虑留足至少1万亩以上连片成规模用地。(三)抓好堤路的基础工作。包括征地、设计、拆迁等,采取分段建设,确保今年10月1日北堤开工,整个基础工程整体推进,2006年底前完成。(四)千方百计抓好筹资工作。1、争取国债资金;2、争取省补助;3、以地换堤,包括堤路绿化、亮化,这要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4、资源整合,用活用好各种资金;5、积极动员企业参与建设。
五、关于4.5平方公里的规划权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试验区民营科技工业园4.5平方公里的规划由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审批,市规划局给予支持,依法依规办事。重大事项由试验区与市规划局共同把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划要求。(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5期)
(七)
5月11日下午,万庆良市长在榕城区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和榕城区政府负责人关于市区临江南路片区拆迁改造问题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市区临江南路拆迁改造工作的必要性。
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它关系到揭阳的城市品位,是带动榕城发展的一大举措。临江南路拆迁改造工作没有退路、没有选择,不能再拖下去。市委市政府已下大决心抓好此项工程,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榕城区五套班子领导、办事处班子、村一级干部要统一认识,上下一致,形成共识,榕城区要把它作为自己的事情来抓。要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把这项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榕城区作为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的主体,要以对人民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临江南路片区拆迁、建设和经营的责任。除堤围、绿化分别由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外,榕城区应负责:一是拆迁道路红线以南纵深100米左右;二是道路、商贸、住宅综合开发;三是要作为榕城区的经济亮点来经营开发,作为榕城区经济战略主要组成部分来实施。
会议决定,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按照7月1日开始拆迁,10月1日确保堤围开工的目标,倒计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拆迁改造工作要做到“三个强有力”。
(一)强有力的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格城区领导思想要重视,态度要明确,作风要扎实,处事要果断。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挂帅,亲自抓落实、协调和解决问题。碰到重大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到场解决。为加强领导,由陈弘平、刘盛发同志负责指挥、协调,并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指导协调小组,由林旭群同志任组长,市直宣传、建设、国土、行政执法、公安、司法、水利、财政、规划、林业等部门领导参加,随时提供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干、能干、会干的干部进驻榕城办公。榕城区要成立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领导小组,由詹汉池同志任组长,吴平河、林雪令、袁瑶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榕城区确定。
(二)强有力的措施。要围绕按时完成拆迁任务这个重点,千方百计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把工作做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反复召开好几场会议:1、榕城区于11日晚要召开五套班子联席会议,统一班子思想认识。2、办事处11日晚要开班子会。3、召开村、经联社干部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4、12日上午村要召开党员会议。5、12日下午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6、召开村外出干部会议,协助做好思想工作。7、召开被拆迁对象会议,要分类开、多次开,态度要鲜明,方法要讲究。
榕城区要认真研究,认真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对于如、何开发经营,榕城区要认真研究,摸清底子,做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解决。
(三)强有力的保障。1、资金保障。市政府保证在第一时间提供拆迁补偿金;关于拆迁改造的启动资金,5月底由市提供1000万元借给榕城区,100万元给市指导协调小组作经费,至6月底前筹集8000万元至1亿元资金借给榕城区,利息问题再研究。堤围建设资金由市水利局负责筹措,绿化有关费用由市建设局负责。2、政策法律保障,做到依法依规。要积极收集国土开发、拆迁改造、城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3、规划设计。临江南路的总体规划已制订出来,市规划局要全力支持,尽快制订具体详规。4、公安司法要提供法律保障,要密切注意动态。5、舆论宣传要形成正面氛围和良好的环境,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
四、要考虑“三个利益”。
一是群众、拆迁户利益,要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给予充分保证。要以人为本、以干部为本、以群众为本,按政策法规实施,保证社会稳定。榕城区要妥善解决200多户村民的拆迁安置,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制订方案。二是基层利益。市不从工程中谋取任何利益,要让利给区、街道和村。三是企业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榕城区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企业搬迁问题,要考虑为企业提供腾退地,对此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充分保护好企业利益,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6期)
(八)
5月11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市区临江南路片区拆迁改造有关问题,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要统一认识。市区临江南路建设对促进榕城经济发展和改善市容市貌有着重要作用。启动该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是造福揭阳人民的民心工程,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要全力以赴。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榕城区全力以赴,抓紧做好各项工作。思想认识要到位,工作更要到位,要围绕7月1日开始拆迁、10月1日确保堤围开工建设这个工作目标,千方百计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拆迁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有关政策,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市委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专门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三、要统一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由陈弘平、刘盛发同志统一领导,各部门和榕城区要统一要求、统一目标、统一任务、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同心同德,克服各种困难,全心全意合力做好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为切实加强对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的指导协调,会议决定成立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旭群任组长,杨礼谦、林赛标(市建设局)、林宜辉、袁泽龙(市规划局)、陈岳平、卓奎(市国土资源局)、王继述(市委宣传部)、林桂标、郭斯良(市水利局)、吴淑生(市行政执法局)、陈澄民(市财政局)、陈进城(市公安局)、陈建辉(市司法局)、黄建标(市林业局)、林耀文(市房管局)为成员。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市府办和市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
(一)指导协调小组一是要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副职原则要求蹲点办公,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二是要按照7月1日开始拆迁、10月1日堤围开工建设的目标,把各项工作细化成工作日程表,围绕工作目标做系统细致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要学习掌握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为榕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
(三)由市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在5月20日前制订出拆迁方案和赔偿方案。方案要注意做好拆迁赔偿建筑、构筑物的分类和面积的核实工作。
(四)市规划局要在5月20日前,对拆迁纵深100米左右范围研究提出指导性规划方案。
(五)对该片区绿化规划方案,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修改完善。(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7期)
(九)
5月11日上午,刘盛发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原揭阳迎宾馆建设工程有关遗留问题,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根据2002年8月28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2)揭经初字第24号判决,汕头市升华建筑公司揭阳市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公司)因承建原揭阳迎宾馆,揭阳市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公司)应付还其工程欠款8432300.10元及利息,以及诉讼费57388元。为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充分讨论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一次性付款700万元还清协和公司所有拖欠升华公司的欠款(包括工程款8432300.10元及利息,以及诉讼费57388元)。(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8期)
(十)
6月3日下午,刘盛发副市长带领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榕城区现场办公,听取榕城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关于市区临江南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企业搬迁腾退用地有关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市区临江南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已进入拆迁工作的攻坚阶段,妥善处理好较大型企业的搬迁腾退工作,是整个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妥善解决好企业搬迁腾退用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会议决定,将位于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工业新城的原榕城区统征存量土地418亩予以调整,调整到榕东街道办事处西洋路两侧,作为市区临江南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企业搬迁腾退建设用地。具体范围以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会同榕城区政府实地勘查确定为准。其中250亩免收土地出让金,地价款按每亩12万元由榕城区政府负责收取;收取的地价款除付还农民征地补偿款外,土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和16年农业税补偿等税费,由榕城区按规定解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留用于该片区道路及相关配套建设,由榕城区政府负责该片区的道路及配套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原已批准的141宗用地批文给予注销,并会同市城规局负责办理调整后相应手续。
三、会议决定,将市园林管理处征用的位于市区揭丰公路以西、建阳路以北的建设用地(约8亩)收回后出让给市盐业总公司作为搬迁腾退用地,有关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负责办理。(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9期)
(十一)
6月3日,蔡锦仕副市长带领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揭东县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办公会议,研究部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要提高认识。会议分析了当前揭东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揭东县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要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会议要求,揭东县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全面宣传发动,做到全县动员,扎实做好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村、道路安全学校、平安大道为载体,切实加强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识。
三、要抓隐患整改。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一)要抓好道路设施建设。1、锡场和霖磐的出入口,由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负责尽快制订申报平面交叉方案。2、抓紧完善国道206线和省道335线两个路段的防护设施。这两个路段在经过乡镇特别是集镇的地段要按规定建设隔离栏。此项工作由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负责。3、对国、省道中间隔离带部分开口进行填补,减少道路中间隔离带缺口。总的原则是中间按500—800米留一个开口,两边按200-400米留一个开口的标准,其他的开口一律填复。揭东县在6月18日前要把方案报市公路局。道路设施建设必要的经费由市公路局负责。(二)要切实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培训等工作。揭东县交通、交警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
四、要依法管理,强化管理,严格管理。会议要求,揭东县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从严执法,用法律手段把道路交通安全管好,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在锡场建设超载超重处罚点的问题,要求揭东县要做好建设方案。省拨给处罚点的各项补贴都直接拨给揭东县。(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1期)
(十二)
6月4日上午,蔡锦仕副市长在普宁市主持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办公会议,听取普宁市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指出,今年1-5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省发了警示通报,要求我们采取紧急有力措施,遏制住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势头。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的普宁市,必须以省的警示批评为动力,认真对照检查,抓住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整治,尽快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下来。
二、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预防道路交通重大死亡事故的工作力度,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出成效。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交通宣传教育,要真正落实到乡镇、农村。要结合创建交通安全村、安全学校、安全小区活动,运用交警宣传车、电影放映队等形式,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尤其是要通过各个乡镇(街道)来做好农村、学校的宣传工作。交通安全教育要上课堂,从小学抓起。
四、要紧急动员,用一个月时间,狠抓三项整治:一是按照“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对国、省道进行认真整治。由市公路局研究后,在池尾收费站和广太收费站的维修费用中各拿出15万元,作为整治的费用。二是对道路的隐患进行整治。当前最主要的是国、省道安全隐患的整治。S236线在未改造之前,对中间隔离带的开口该堵的应全部堵掉。国道、省道隐患的整治,由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负责,交警部门予以配合,沿途各乡镇政府要做好群众工作。对村道、地方公路的整治,由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负责。三是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驾驶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全面大检查。
五、要加大路面监控力度。集中警力,摆上路面,加强监控,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2期)
(十三)
6月2日上午,刘小辉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揭阳市味精厂国有股权移交遗留问题,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为尽快解决揭阳市味精厂国有股权移交遗留问题和做好该厂留守组人员的安置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市解决揭阳市味精厂移交遗留问题协调小组,由肖松龙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经贸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请市协调小组会同市审计局就广东银港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原市经委结欠该公司495742.6元的有关情况及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在与广东银港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揭阳味精厂国有股权、清偿债权债务处置和该厂留守组人员的安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四、各有关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服务,通力协作,抓紧解决揭阳市味精厂国有股权移交遗留问题。(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