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规划建设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和榕城区政府关于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规划建设意见的汇报,经讨论,决定如下:(一)同意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由榕城区政府为主体,负责该工程的拆迁和改造开发工作。(二)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道路宽度按“两河四岸”控制详细规划40米宽度规划建设,但结合实际,同意对该路段绿化带宽度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8-72米调整为8-25米(面积由原来的70亩调整为28亩);同意拆迁道路红线以南平均纵深约100米拆迁方案。调整“两河四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关于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拆迁资金筹集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拆迁资金筹集意见的汇报,经讨论,决定如下:(一)由市财政局负责在5月底前筹集3000万元,其中100万元作为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工作经费,2900万元借给榕城区作为拆迁补偿费用。(二)市国土等部门要抓紧做好原市迎宾馆建设用地和梅东大桥南端两侧统征土地的拍卖准备工作,尽快依法依规拍卖上述土地,拍卖收入同意借给榕城区政府5000万元作为拆迁补偿费用。有关部门要积极想办法筹集资金,确保补偿资金的落实。(三)榕城区政府和市区临江南路(榕华大道至东湖路)城市设防综合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要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安排好拆迁补偿资金。(四)“两河四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原市迎宾馆建设用地规划为绿化用地,同意该绿化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关于“春节”、“五▪一”;“国庆”和“元旦”节日津贴发放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春节”、“五▪一”、“国庆”和“元旦”节日津贴发放情况的汇报。经讨论,同意“春节”、“五▪一”、“国庆”和“元旦”节日津贴按原定800元发放,“春节”津贴能否增发视市财力再定。
四、关于对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汇报,经讨论,原则同意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五、关于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汇报,经讨论,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揭阳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二)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所提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有关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政府发布施行,取消项目在揭阳日报上刊登公布。
六、关于揭阳市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揭阳市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意见的汇报,经讨论,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揭阳市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方案。(二)由市民政局根据会议所提意见进一步协调统一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七、关于理顺揭阳氮肥厂职工劳动关系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贸局关于理顺揭阳氮肥厂职工劳动关系意见的汇报,经讨论,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揭阳氮肥厂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工作方案》。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根据会议提出意见作修改,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二)省政府专项戴帽资金1100万元全部作理顺揭阳氮肥厂职工劳动关系的费用。(三)成立揭阳氮肥厂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工作小组,由肖松龙同志牵头,组织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贸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详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三届14次〔2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