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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4:26:5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2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02〕94号)精神,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评,现将2002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02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殡葬改革取得了历史最好成果。各县(市、区)均较好地完成殡葬管理各项任务指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火化遗体30070具。揭东县、普宁市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3个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行火葬和清理乱葬坟墓,引导群众文明办丧,全年殡葬管理目标综合考评分数均在90分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县(市、区)长(主任)、分管副县(市、区)长(主任)和民政局(办)长(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

  我市殡葬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方火化率未能达到市下达的指标要求;清理乱葬坟墓力度不大;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丧葬陋习未能彻底根除;骨灰管理存在一定漏洞。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揭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扬长避短,有的放矢地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殡葬改革工作抓得更好,确保2003年度殡葬管理目标的实现。

  附件:揭阳市2002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揭阳市2002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单   位

县(市、区)自评得分

市考评

总得分

名次

揭东县

100

96

1

普宁市

98

90

2

揭阳试验区

97

90

2

大南山侨区

100

88.8

3

普宁侨区

88

85.6

4

榕城区

97

83.4

5

揭西县

86.8

81.2

6

惠来县

94

81.2

6

东山区

90.2

8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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