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7月8日上午,蔡锦仕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撤销揭阳市区七号路马牙大桥东至梅东大桥西堤围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揭阳市区第七号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根据二届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撤销上述两个办公室,其工作职能、人财物及债权债务全部移交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组织审计组对上述两个办公室的财务进行审计,由市财政局监督移交。
二、由市建设局尽快组织人员进驻市区临江南路东段(马牙大桥至东湖路)堤围道路建设现场,会同榕城区政府提出市区临江南路东段堤围道路建设拆迁方案,报市政府审批。(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1期)
(二)
7月7日下午,蔡锦仕副市长带领市公路局领导到揭西县现场办公。研究解决省道S335线揭西五云中桥水毁重建工程和省道S238线赤窖至五云路段建设工程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关于省道S335线揭西五云中桥水毁重建工程问题。会议听取了揭西县公路局有关五云中桥发生水毁以及抢险、抢修、架设便桥、准备拆除危桥和重建新桥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路局对便桥管理、拆除危桥和建设新桥提出了建议意见。揭西县政府介绍五云中桥水毁现场情况,并提出拆旧桥、建新桥的意见。蔡锦仕副市长肯定了市、县公路部门对五云中桥水毁抢险、架设便桥的做法,对揭西县委、县政府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工作表示满意。有关五云中桥问题,经讨论,决定如下:(一)由揭西县政府组织对五云中桥水毁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五云镇政府领导以及县检察、监察、安全、交通、公路、水利部门和1至3位有关专家组成。本月12日前将调查结论意见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公路部门。揭西县政府对群众作出妥善解释,避免不稳定因素发生。(二)加强五云便桥监管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由揭西县政府发布便桥通行管理公告;县公路局做好便桥、便道维修养护工作以及安全设施配套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天候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三)拆除危桥由揭西县公路局负责落实。拆桥方案报县政府和市公路局审批同意后,7月15日开始实施。(四)7月底前完成新桥设计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8月初将设计文件报省公路局审批,并按基建程序由揭西县公路局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招投标;8月中旬组织施工,明年元旦前竣工。(五)架便桥、修便道、拆危桥、建新桥的资金主要由公路部门负责筹措落实,揭西县政府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二、关于省道S238线赤窖至五云路段建设问题。市公路局筹措周转金300万元,从7月至9月,每月借付100万元给揭西县政府作为该路段建设的资金。揭西县政府应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该路段的建设进度。(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2期)
(三)
7月21日上午、22日上午,蔡锦仕副市长带领市有关部门到揭普高速公路建设现办公,听取高速公路沿线县(市)、镇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在市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县(市)、镇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配合下,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沿线县(市)、镇要善始善终,继续全力支持工程建设,按照为工程建设提供第一流服务、创造第一流施工条件、营造第一流工作环境的要求,切实解决治安等存在问题,确保高速公路全线施工畅通无阻。
二、高速公路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按辖区由沿线镇政府和派出所负责。为支持此项工作,同意各给予沿线镇政府和派出所一次性补助1万元,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先垫付。沿线镇政府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全力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三、市公安部门要尽快组建揭普高速公路交警机构,交警机构办公场地请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予支持,具体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商。
四、揭普高速公路建设损毁的水利和便道、机耕道、通道口等设施要尽快修复,确保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不受影响。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普宁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揭东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工作组,对损毁的水利和便道、机耕道、通道口等设施逐一进行调查,并同沿线镇、村协商解决。此项工作应在8月10日前完成。
五、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要认真解决好南溪镇平薛村村道与高速公路交叉道口有关问题。(一)通道口中间建设净高4米机动车道,两侧建设非机动车道。(二)通道口两侧铺设50米长水泥路面。(三)通道口建设直径0.4米排水管涵,确保排水。
六、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要认真解决好南溪镇北干渠箱涵建设问题。(一)北干渠箱涵按原设计宽4米进行建设,保证排灌正常。(二)为解决玉窖村40多亩土地排水问题,在箱涵两侧各设置直径0.15米的管涵,供排水之用。
七、由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国土部门配合,按国土法依法查处各施工单位乱卖、乱倒废土行为。
八、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交通、公路部门,对省、市、县、镇道路因高速公路建设损毁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由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和高速公路业主协商解决。(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3期)
(四)
7月30日,万庆良市长带队到现场检查市区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必须把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摆上议事日程,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要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前期工作,力促项目尽快上马。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步伐重要性的认识。这批重点建设项目的上马,一是为民造福的需要。这批项目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意义重大。二是促进发展的需要。要确保实现今年我市GDP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各增长11%的目标,必须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拉动经济的增长。三是树立形象的需要。这批项目的建成,对于把市区建设成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并发挥其辐射作用,树立市区新形象,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二、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这批项目是完善市区功能的重要项目,有由部门完成的,也有由市、区协调一起落实的,但都事关揭阳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把这批项目放在有利于揭阳整体发展的高度来考虑,从大局出发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二是强化协调意识。要加强市与区、区与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目前这批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进度不一,负责项目牵头协调的领导、部门及所在区要认真负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开展工作,促进项目尽快上马。
三、重点建设项目分别由分管副市长做好协调工作,各有关领导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分别提出可行性方案,方案要尽可能详尽、全面,需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应于今年8月15日前完成。市政府领导负责牵头协调的具体项目如下:
孙锐卿副市长负责牵头协调项目:揭阳一中新校区建设和实验二小建设。
庄绍徐副市长负责牵头协调项目:市民营科技园选址。
蔡锦仕副市长负责牵头协调项目:火葬场扩建工程和东出入口建设工程。
刘盛发副市长负责牵头协调项目:黄岐山大道亮点工程、晓翠路扩建工程、北河南堤工程、临江北路沿江绿化带的完善和整治工程、临江南路东段(七号路)工程、市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市区垃圾处理场选址、进贤大道(东湖路至莲花大道)工程、莲花大道(进贤大道至望江北路)工程、进贤大道(莲花大道至望江北路)工程和拟拍卖土地一号(临江北路以北、淡浦路以西)、拟拍卖土地六号(晓翠路以西、建阳路以南以北)、拟拍卖土地八号(梅东大桥南岸片区)。(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4期)
(五)
8月11日上午,蔡锦仕副市长在普宁市南溪镇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揭普高速公路建设和南溪镇平薛村村道畅通有关问题。与会人员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为解决平薛村交通畅通问题,决定在揭普高速公路平薛村K16+107跨线桥桥下建设一条净宽4米、净高4.2米专用车道,供集装箱车通过;修筑一条净宽6.5米以上、净高3.5米车道供其他车辆、行人通过;沿排水的下游修一条排水沟(明沟或暗沟,由镇或村与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定),沟底按3‰流水坡度施工。桥下工程的设计和概算工作由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并于8月18日前向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提交设计方案。
二、沿K16+107跨线桥两边延伸,东至平薛村老人组活动室,西至马五线,铺设一条长2公里(包括桥下部分长度)、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板厚20厘米的水泥路。水泥路南侧临溪临水沟路段设置挡土墙,南侧的其他路段设护脚石。除桥下部分的工程外,延伸工程由普宁市公路局负责设计和概算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向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提交设计方案。
三、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上述项目(包括桥下部分和延伸工程)由普宁市建设局负责实施,工程完工后由揭普高速公路普宁段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验收。
四、延伸工程部分的用地由所在地的村提供,工程建安费由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揭阳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承担,以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
五、该项畅通工程建设涉及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5期)
(六)
8月15日上午,蔡锦仕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消防联席会议,听取市公安消防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传达贯彻全省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关于当前我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强调,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更加重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时刻都不能放松。市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全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我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作用,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抓好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内40%的社区落实消防工作的目标。同时,各级建设、规划、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负责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确保达到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内70%的小城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目标。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揭阳市消防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8月31日前送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修改完善。会议要求,市公安消防局要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市消防特勤站的建设,争取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各有关部门对市消防特勤站的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
三、会议决定9月5日召开全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现场会,请市公安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将把各级政府落实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的情况列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6期)
(七)
2002年11月29日下午,欧汉波常务副市长、陈弘平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市水利局、揭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关于解决北山水电厂近区供电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要求,揭西县及市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解决北山水电厂近区供电问题提高到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从大局出发,认真把北山水电厂近区供电问题解决好。揭西县政府、市水利局要分别成立解决北山水电厂近区供电问题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南山镇和大洋乡各村、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第一手材料,然后进行彻底整治。揭西县委、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市水利、财政、计划、物价、电力、审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确保近区供电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协调的问题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负责。同时,揭西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群众的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省、市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有关文件精神,为理顺供电管理体制,会议要求,揭西县供电公司要迅速组建南山镇和大洋乡农村电网的管理机构,接管该区域(包括大洋国际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农村电网供电工作,供电价格按揭西县农村“两改一同价”执行,井于2003年11月30日前完成农网线路改造工作,12月20日起全面由揭西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电。同时,北山水电厂从明年12月20日起所发电量除厂区自用电外,全部按市政府核定电价上市电网,不再承担近区供电工作,以维护北山水电厂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供电秩序。
三、会议决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北山水电厂近区供电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免费给予南山镇榕光、五联两个移民新村、大新提水站、五联新村提水站及生活用水站每年13万千瓦时的电量。(二)给予南山镇每年500万千瓦时的电价补贴〔(0.463-0.08)元/千瓦时×500万千瓦时=191.5万元,此项补贴按上述公式计算并随上市网价格浮动],专款用于南山镇居民生活用电的电价补贴。(三)给予大洋乡每年40万千瓦时的电价补贴[(0.463-0.25)元/千瓦时×40万千瓦时=8.52万元,此项补贴按上述公式计算并随上市网价格浮动],专款用于大洋乡居民生活用电的电价补贴。(四)每年给予揭西县供电管理费104万元,其中:揭西县政府60万元,南山镇政府40万元,大洋乡政府4万元。
上述四项资金在北山水电厂上缴市财政的收益中列支,由市财政专款拨给揭西县,由揭西县财政直接拨到有关单位;从2003年12月20日起执行。(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7期)
(八)
8月26日下午,万庆良市长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罗欧,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佩君同志一起,带队检查市区交通情况,现场考察市区交通状况,听取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工作汇报,研究开展市区交通整治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认为,经过多年建设,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有关部门在整治交通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区交通秩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市区交通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市政配套差;二是交通秩序差;三是管理水平差。会议指出,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够,交通设施不配套,警力配备不足;二是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道路、桥梁未能构成完整网络;三是市民交通意识较差;四是有关部门工作不够协调,未能形成合力;五是交通管理不到位。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一次以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大行动。
二、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一)树立形象,促进发展。要实现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必须认真考虑市区建设管理问题,努力建设好市区,把市区真正建设成为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市区交通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市区交通问题。(三)标本兼治,规划配套。解决市区交通问题要治本治标双管齐下。(四)面对现实,积极主动。既要想方设法增加交通建设投入,又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五)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要整合利用好城市资源,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三、为确保市区交通整治收到良好效果,达到整治目的,会议提出了市区交通整治的工作意见:(一)建立市区交通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任召集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局、公路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二)制订综合整治方案。由蔡榜藩同志牵头市交警支队和有关部门在15日内制订出综合整治方案。方案要注意:治本与治标相结合,目前与长远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整治处罚相结合,公安交警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三)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以交警部门为管理主体,交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相配合,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推进市区交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四)近期抓紧的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各区要就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有关问题提出意见,送市交警支队;二是由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标示,禁止在揭阳宾馆前路段停放车辆;三是由市行政执法局对天福路和揭阳学宫前进行清理整顿;四是由市交警支队落实市区警力调配、强化交警上岗;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8期)
(九)
8月27日晚上,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市教育局关于解决市区小学入学难有关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关于建设市实验二小有关问题。会议认为,政府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以满足学龄儿童入学。根据我市实际,目前由市财政投入建设页实验二小,财力承受不起;而采用“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的形式靠提高收费标准来建校不可取。会议决定,暂不考虑建设市实验二小。
二、会议认为,东山区小学入学难问题一定要解决。根据目前东山区现有小学规模小、办学水平低、学位比较紧缺的情况,决定由孙锐卿同志牵头,组织市教育局、东山区管委会研究提出将新河小学改造成为东山区中心小学的具体方案。
三、关于改造资金问题。会议决定,新河小学改造所需资金可通过市补一点、区自筹一点解决,改造后增加的学位部分用于解决市直干部职工子女入学难问题。(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9期)
(十)
9月9日晚上,万庆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东山区管委会关于第二届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总的指导思想。会议认为,办好第二届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是下半年要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东山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筹备工作进展顺利。要按照“塑造玉都形象,发展会展经济,打造揭阳名牌”的总要求,进行定位和策划,通过玉器节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奠定阳美玉都的地位,带动揭阳会展经济的发展,成为展示揭阳形象的窗口,作为揭阳重要经济名牌之一。
二、抓住重点,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会议要求,要在吸收借鉴首届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的经验基础上,办好今年的玉器节。本届玉器节将于2003年10月21日-28日举办,时间紧,任务重,要抓住重点,突出实效性。在筹备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几个重点。(一)重点地区。凡是跟玉器节举办有重大关系的地区,包括香港、台湾、新加坡、缅甸等地区和国家,国内的云南、新疆、辽宁、河南等地区,都要派人联系做工作,以重点地区带动其他地区。(二)重点客户。要与有影响力的客户、有实力的客户,建立密切联系。(三)重点权威。对玉器珠宝行业的权威人士、权威机构,要加强联络,争取支持。(四)重点项目。要跟以往、跟别的地区有区别,打造出有自己特色、精品的东西,要精心组织好玉器拍卖会这个重要环节,使其成为本届玉器节的卖点、亮点和热点。今后每一届都要有一个精品项目。(五)重点交易。要发挥玉器节交流平台、展示平台、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通过交流、展示,力争在交易上有新突破。
三、强化领导,做好组织筹备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各项组织筹备工作。(一)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庄绍徐副市长负责总协调,具体组织工作由东山区负责落实。(二)宣传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1、要抓住重要新闻媒体、重点记者、重要客户、重要地区,加强对外宣传;2、揭阳市区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多形式渲染,营造良好氛围;3、要讲求宣传效果,要有实物展示或珠宝商接受采访,扩大影响。(三)环境卫生工作。要全面布置和检查,创造好的卫生环境。(四)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不能掉以轻心。(五)文艺晚会。玉器节期间举办一场水平较高的专题文艺晚会,渲染气氛。晚会要按照既热烈又节俭的原则来办。
四、经费问题。会议决定,由市财政一次性拨给玉器节组委会50万元,作为市的补助经费,其他一切费用由东山区及相关村委会负责解决。(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0期)
(十一)
9月4日下午,孙锐卿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市疾控中心、卫监所人员划转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市卫生局关于市疾控中心、卫监所人员划转方案。市卫生局要严格按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在做好人员划转的同时,要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二、请市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部门给予支持,于9月10日前办妥人员划转有关手续。
三、市疾控中心和卫监所要优先聘用巳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包括原榕城区防疫站3位中层干部),其余缺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四、市财政局要从2003年2月起发给榕城区防疫站上划市人员的工资。请市财政安排10万元拨给市卫监所作为开办经费。
五、鉴于市疾控中心和卫监所现有人员存在学历结构层次低、专业不对口、技术骨干不足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市卫生、人事、编制等部门要从严把关,对市疾控中心和卫监所的所剩编制(市疾控中心12人,市卫监所9人)一律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坚决杜绝招收工勤人员。(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1期)
(十二)
9月26日上午,庄绍徐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东山区管委会关于第二届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东山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中华阳美(国际)玉器节对发展揭阳特色经济、打造揭阳名牌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玉器节筹备工作的领导,并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落实。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分工一位领导专管,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联络有关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一)玉器节各项招商和筹备工作,由东山区管委会负总责。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二)举办展览会的审批工作,请市工商、物价、质监、地税、国税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三)接待工作,请市接待办、旅游局、外事侨务局协助。(四)宣传和文艺活动,由宣传、文化部门负责。请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社及时采访报道,专题报道要围绕阳美玉器的传统加工,宣传阳美、宣传揭阳;户外宣传方面,请规划、行政执法、工商部门支持配合;文艺活动,请文化部门安排专人协助办理有关事宜。(五)环境整治工作,由建设、规划、交通、公路、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负责。文艺演出场地的规划,请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对乱搭乱建、乱摆乱卖进行清理;交警部门要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公路、交通部门要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整治。(六)电力、通信保障工作,由市经贸、电力、通信部门协作,确保供电、通信畅通。(七)食品卫生保健工作,由市接待办、卫生部门负责。(八)金融服务问题,请市人行、市中行协调,支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九)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请公安部门安排一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展览会、酒店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抓好。
三、加强协作。本届玉器节各项工作的开展涉及面广、影响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协作,确保玉器节成功举办。(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2期)
(十三)
9月26日上午,受蔡锦仕副市长委托,蔡榜藩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市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鉴于我市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属于越权审批项目,市物价局揭市价〔2003〕36号文已明确暂缓收取,为纠正违规收费,统一执法尺度,同意将汕阳出租公司和榕城运输发展总公司已缴交的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63万元退还。今后,市政府如有新的规定,汕阳出租公司、榕城运输发展总公司和其他公司按新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费项目仍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二、汕阳出租公司和榕城运输发展总公司已缴交的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由市交通局负责退还,已上交市财政部分由市财政局与市交通局进行结算。汕阳出租公司和榕城运输发展总公司不得再向出租小汽车司机收取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应予退还。
三、市交通局对出租小汽车业的发展要进行有计划控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加强合同监管。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做到债权平等,风险共担,收费合理,切实保护出租小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市财政局在本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下发之日退还市交通局上述有关款项,市交通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上述公司。(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