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工作,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鉴于揭阳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及消防工作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揭阳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后,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由蔡锦仕副市长任召集人,陈岳平(市政府)、陈进城(市公安局)任副召集人,潘美旭(市经贸局)、李木波(市发展计划局)、林汉钦(市财政局)、陈潮强(市教育局)、陈奇春(市建设局)、高英裘(市文化局)、魏生(市国土资源局)、李春明(市卫生局)、吴锦波(市劳动保障局)、詹兴利(市广电局)、杨金河(市旅游局)、唐少敏(市工商局)、黄红辉(市质监局)、袁泽龙(市城规局)、吴创英(市民政局)、李金层(市公安消防局)、黄伟(榕城区政府)、吴勤武(东山区管委会)、黄铭辉(揭阳试验区管委会)为成员。
联席会议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承担。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