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普宁“12·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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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7 1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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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03〕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查清普宁“12·14”重大火灾事故原因,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12·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蔡锦仕副市长任组长,蔡榜藩(市政府),陈进城(市公安局)任副组长,方兆崇(市监察局)、潘美旭、郑英海(市安监局)、李金层、袁奕之(市公安消防局)为成员。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