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3〕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结合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的战略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落实。
二、周密部署,稳妥推进
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各地务必按照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任务指标(详见附表),及时制定方案,稳妥推进。
(一)各县(市、区)要在今年底前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一并实施企业医疗保险,至2004年9月底前医疗保险要覆盖到企业。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紧同卫生、医药、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配套文件;要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工作,与定点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有效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已出台实施方案的地区要根据实际进行完善充实,使方案既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建立、管理好医疗保险台账。
(二)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切实把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抓实抓好。目前,全市尚未启动工伤保险的县(区)有:榕城区、揭东县、惠来县、大南山侨区、普宁侨区,上述县(区)要认真做好参保单位的调查摸底和费率测算工作,在2004年1月1日启动工伤保险。已启动工伤保险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三)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要结合实际,抓住重点,落实扩面计划。覆盖率较高的县(市、区),要在巩固成果的同时,扫清死角,力争参保人数有新的突破;覆盖率较低的县(市、区),要积极挖掘扩面潜力,找准新的增长点,争取有较大幅度增加。要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征收失业保险费较好的县(市、区),要通过规范缴费基数、完善个人缴费记录、加强稽核等措施,使征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到应收尽收;征收失业保险费后进的地区,要与养老保险费征收情况相对照。认真查找分析原因,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使基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要切实做好对历年欠费的清缴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费率征收社会保险费。各地要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严格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和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放宽条件、提高标准或随意增加支出项目。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经实现再就业的,要按规定及时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要积极研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预警机制,确定合理的预警线标准,一旦进入预警状态。对可能出现的基金支付困难,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给予解决。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及时举办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培训班,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实施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作用,自觉参加社会保险,掀起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新高潮。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
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应参加人数的任务表
单位:人
说明:以上人数为2002年财政全额、差额拨款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