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2003年我市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2003年我市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03年我市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意见以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要把重点放在规范三个要素市场管理、严肃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和提高行政效率上,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工作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个要素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三个要素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并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营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在积极推进三个要素市场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上述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力度,注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手软。
(一)有形建筑市场:要充分体现“三公择优”原则。加强对政府主管部门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范围、标准的项目,都必须按规定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要完善、规范招投标程序,对施工队伍的资格、资质要严格审查,招投标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要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中标报告和分包备案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要加强基建程序和工程预结算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程造价超概算问题。各县(市、区)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主动协助主管部门总结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经验,抓好规范提高工作。在确保“脱钩”、“规范收费”、“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工作落实的同时,着重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违法违纪行为。市监察局将组织特邀监察员,会同建设主管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方法,对全市有形建设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跟踪监督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投资建设项目。
(二)有形土地市场:积极参与统一部署的进一步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放在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令)、《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79号令)的监督检查上。凡属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必须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或者上网竞价。同时督促土地交易中心建章立制和规范交易程序,着重查处经营性土地交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市监察局将于9月份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一次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和各县(市、区)行政监察机关要在8月底搞好本单位、本地区的自查自纠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监察局。
(三)产权交易市场:重点贯彻落实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会议精神。要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配合深圳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逐步把我市产权交易引入产权交易中心,规范我市产权交易的运作,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推动产权交易规范化。全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国有企业产权按规定进场交易的监督检查。
二、与时俱进,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以促进揭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把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以《揭阳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为标尺,抓典型,突出重点,抓住热点,解决难点问题。通过抓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逐步减少,政府的公信度越来越高。为此,应做好如下四项工作:
(一)抓住中心,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决定在全市乡镇以上机关开展旨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效能建设,并制定出台了《揭阳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给各地、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供了可操作性强、可量化考核的依据。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及投诉中心,将依据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汇报检查或突击检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监督,促进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上半年,要在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的基础上,拟定于5月份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汇报会,系统了解各地、各单位如何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否按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从抓紧机关内部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各地、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哪些成效,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探讨、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下半年要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特邀监督员参与,就机关作风、工作效能、行政审批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组织对进出口企业、民营企业的明访。年底由市监察局牵头,从市政府办、人事局、外贸局、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乡镇以上机关效能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量化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全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机关效能建设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因此,今年要突出抓好三方面重点:一是拥有执法职能的机关,如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二是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部门,如工商局、税务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城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房管局、药监局等;三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如医疗卫生、教育、计生,以及各县(市、区)、乡镇机关等。主要检查这些单位机关作风是否转变,服务承诺是否兑现,执法是否公正、公平,办事程序是否规范,办事效率是否提高,群众认同是否有明显提高。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严重违反《揭阳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予以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三)抓住热点,深入调研。机关效能建设要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为领导决策,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依据。要着重搞好三方面的调研:一是国税部门在办理出口退税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碰到什么困难和阻力,如何克服;三是各级机关工作作风方面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什么,想什么、盼什么、怕什么、恨什么,应采取什么措施加以解决。
(四)解决难点,取信于民。市及各县(市、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以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政治责任感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问题必查,有查必果,尤其是对那些长期投诉无门、求决无果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严肃对待,细查深追,克服困难,排除阻力,敢于碰硬,查个水落石出。对于经调查核实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投诉人作解释,给投诉人一个明白,也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个清白;对于违反《揭阳市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人,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三、认真履行职能,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
市、县监察机关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为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要认真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要通过设立在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的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中心,积极受理群众对安全生产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做到关口前移,多管齐下,尤其是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为此,今年要把查处重点放在:一是由于对国家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贯彻、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造成的事故;二是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的事故;三是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明知问题严重,但不制止、不纠正,甚至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放弃监管职责造成的事故;四是在经营活动中,无视国家法令政令、行业法规,不顾主客观条件,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分清责任,依法依纪做出处理,防止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为事故责任人开脱责任的倾向。要注意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与事故相关的腐败问题必须深挖细查,一查到底。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统计制度,认真总结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的经验,探讨新形势下的工作经验和方法。
四、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督
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规范有序市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要积极参与中纪委监察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打击制假售假、追收金融债务、打击“黄、赌、毒”、清理基金会等专项整治活动。要发挥监察机关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强化监督,确保工作扎实有成效。
五、加强对国债资金、赈灾款物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
要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专用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一是要加强对国债、社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7月底前,市监察局要会同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8月底前,市监察局要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会同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挪用、挤占、贪污的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赈灾款物的监督检查,确保赈灾款物专项专用。4月底前,市监察局要会同市民政部门,对赈灾款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查款物管理使用,核实赈灾情况。重点查核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的行为;三是加大对被挪用、挤占、贪污资金的追收、处理力度。凡发现有挪用、挤占、贪污资金现象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资金损失或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专门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要按照王华元书记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有关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及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对执法监察干部提出“要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做到相对懂行”和“要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考验”的要求,加强执法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县(市、区)监察局要认真配备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干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有计划地组织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做到相对懂行。要注重学习执法监察业务基础知识和三个要素市场、专项监督检查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
揭阳市监察局
二〇〇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