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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二届34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3:37: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1月23日下午,唐豪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市地名委员会、公安、外事侨务、监察、水利、外经贸、物价、民政和财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榜藩同志关于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情况汇报,并提请会议审议。与会人员从不同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充分讨论,会议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进一步修改后,下发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征求意见,并注意征求市人大、政协的意见,于2月3日前收回修改意见。(二)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春节前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春节后提交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办公室拟定。请欧汉波同志协调。

  二、审议《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市区道路标志牌设置工作方案》。会议听取了市地名委员会负责同志关于制定《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A、B)、《市区道路标志牌设置工作方案》(A、B)的情况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原则同意《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A方案和《市区道路标志牌设置工作方案》A方案(其中颜色采用B方案)。(二)请市地名委员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符合习惯,体现规划,着眼未来,好记易找”的原则,再审核修改。修改时要注意:1、市区道路命名、更名和道路标志牌设置不能带有宗教色彩;2、不能出现有损民族感情的道路名称、标牌,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地名委员会审核。(三)由市地名委员会修改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由市政府颁布。道路标志牌的设置所需经费由市地名委员会写报告给市财政局审核。

  三、关于揭阳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关于揭阳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同意市公安局关于揭阳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提交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二)同意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和内容”中准入条件学历要求放宽至紧缺专业的专科学历。(三)要认真实施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请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会议布置,陈弘平同志在会上讲话,以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答揭阳日报记者问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关于陈展明所犯错误的处分意见。(略)

  五、关于推荐“揭阳市荣誉市民”、“玉质钥匙奖”有关人选问题。会议听取了市外事侨务局负责同志关于推荐“揭阳市荣誉市民”、“玉质钥匙奖”有关人选调查情况的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鉴于台商吴新吾先生、港商彭电武先生、新加坡华侨陈林贤先生均未达到授予揭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标准,决定不同意推荐上述三位先生为“揭阳市荣誉市民”。(二)推荐陈林贤先生授予“玉质钥匙奖”。(三)请市外事侨务局对其余22位被推荐为“揭阳市荣誉市民”及9位被推荐获“玉质钥匙”奖的人选征求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进一步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然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

  六、关于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问题。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问题的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市区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关系到我市市区的长治久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市区应禁止开采地下水资源。请市水利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申报手续。(二)在申报手续未得到批准前,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在市区新开采地下水。(三)对已经开采地下水资源又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处理可用经济制裁的手段。具体办法,请市水利局会同市物价局研究提出方案。

  七、审议《揭阳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会议听取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同志关于制定《揭阳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汇报,经讨论,原则同意《揭阳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修改后由市政府颁发。

  八、关于传达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外经贸工作。会议听取了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传达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外经贸工作的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全市外经贸工作会议在1月24日召开,请庄绍徐同志作报告,唐豪同志讲话。(二)按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确定的外贸出口增长30%的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努力完成外贸出口任务。(三)请市外经贸局做好到俄罗斯、印度、香港招商和参加台商招商会筹备工作,争取今年外经贸有新的起色。

  九、关于传达省电价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降低部分电价问题。会议听取了市物价局负责同志关于传达省电价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降低部分电价问题的汇报,经讨论,作出决定如下:(一)坚决执行省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同网同价工作方案,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住宅到户电价从现行每千瓦时0.95元或0.97元统一降低为最高限价不超过0.89元,至2002年底降到每千瓦时0.79元。(二)市物价、电力部门要对各地降低部分电价实施情况组织检查,认真敦促各地按规定执行。

  十、布置近期工作。(一)为加快惠来县经济发展,有必要在惠来县建立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内。请市发展计划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立广东揭阳(惠来)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方案。请欧汉波同志负责抓落实。(二)对榕城区90多公里的防洪工程,请市水利局研究拟出报告书,上报省计委、水利厅,然后上报国家计委、水利部。资金问题,一是争取国债一部分,二是争取省政府补助一部分,三是要用90多公里沿线旁边的土地以地换钱,解决一部份资金。请陈弘平同志负责抓落实。(三)为保护榕江水质,对榕江上游(棉湖一带)水污染防治项目,请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研究拟出报告书,上报省环保局审批,争取资金支持。请蔡锦仕同志负责抓落实。(四)关于高速公路税收征收问题。粤东高速公路公司准备把总部迁入揭阳市区,税收的征收,原则上按普惠高速公路税收征收办法执行。请欧汉波同志、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五)要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北河大桥北桥头花圃上的广告要拆掉。请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办理。今后,对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均由市政府审批,请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户外广告审批程序。(详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二届34次〔20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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