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唐豪
(2002年3月7日)
同志们:
刚才,岳平同志宣读了市政府《关于2001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表彰了一批殡葬管理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现有成果;更希望殡葬工作一般化、甚至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迅速落实整改,尽快改变停滞、落后面貌,共同把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搞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清醒地正视存在问题
2001年,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在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年火化率达到98.64%,比上年度提高54.54个百分点。乱埋乱葬和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之风逐渐形成,殡葬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对去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各地要认真加以总结。
从全市看,去年,我市殡葬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好成绩,概括起来,主要靠下面几条: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上下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党政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真正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普宁市、惠来县、揭西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殡葬管理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掌握火化进度,督促殡改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办)领导也以抓计划生育的力度抓殡改工作,形成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上下形成了合力。
二是宣传工作到位,丧葬观念不断更新。各地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别是4月份的殡改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影响,使殡葬改革的意义更加深入人心,群众的丧葬观念不断更新,推行火葬、丧事简办形成风气,骨灰撒入江河等新风尚陆续涌现。
三是制度更加完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逐级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惠来、普宁等县(市)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具体办法,逐季度对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注意或黄牌警告。有些地方还把殡葬管理同机构改革和年终人事考核挂钩。
四是一批后进单位得到转化,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到去年年终,全市完成火化任务在90%以下的后进乡镇(场、办事处)已减少到8个,揭西、普宁、惠来等县(市)火化率由上半年的80%左右上升到90%以上。
五是殡葬设施逐步配套,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在各级的重视下,各地殡葬设施逐步配套。揭东县贷款2000多万元,建成一座配套完整、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殡仪馆;惠来县、揭西县也新建成了殡仪馆办公服务大楼;各地殡仪馆全面配套了骨灰楼;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也有了新进展,揭西、惠来、普宁等县(市)已有14个乡镇动工兴建,部分已建成交付使用。
六是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社会环境逐步得到净化。丧葬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骨灰的管理、“三道两区”乱葬坟墓专项治理、清坟退耕还林工作、殡葬管理监察和殡仪服务队伍建设等全面得到加强,有效地遏制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我们在看到去年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正视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殡葬工作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估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殡葬改革成果的困难,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从目前情况看,有几个方面仍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发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场、办)村干部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仍有差距,工作力度不够,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县(市、区)之间,特别是乡镇之间完成火化任务情况不平衡,影响了殡葬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全市今年要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仍有不小的难度。二是骨灰二次土葬、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现象仍时有发生,尸体外运跨地域火化、地下生产棺木和不合格纸棺、非法生产销售封建丧葬用品仍屡禁不绝,稍有放松,很容易死灰复燃。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殡葬事业经费薄弱。一些殡仪馆公共设施尚不配套。
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我市殡葬工作抓得更好
当前,我市的殡葬改革步入了历史最好时期。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各级领导对殡葬改革的认识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改革的丰硕成果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殡葬改革日益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我们必须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今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巩固火葬工作成果,确保火化率达到100%,把新一年的殡葬工作搞得更好,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各级党政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工作抓得更好。在这里,我提出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凡是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殡葬管理工作的地方,殡葬改革的步伐和殡葬事业的发展就快。今年,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根据省、市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本地区2002—2005年殡葬管理工作规划,把殡葬工作真正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真正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内容。条条块块都要真正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兑现奖罚。特别是对那些殡改工作长期落后、拖后腿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处理的落实处理,该免职的坚决免职,不留情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由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和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根深蒂固,使殡葬改革成为一场与旧思想、旧风俗斗争的革命,需要做深入的思想转化和思想更新工作。这必须靠强有力的宣传来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改进宣传的方法和手段。要通过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在城乡中大力宣传丧事简办,倡导文明的新思想,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大力宣传受市政府表彰的殡葬工作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对一些落后地区,也要注意抓典型,开展剖析教育,鞭策落后思想,刹住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之风。要继续办好殡改简报,及时发布各地火化及清坟进度,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
(三)抓好专项治理。按省政府的要求,2003年底前,全省要完成“三道两区”(铁路、国道、省道公路主干线两侧及城镇周边区域、风景名胜区)清坟工作任务;2004年开始,全省开展清坟退耕还林工作,至2005年除少数山区县外,全省基本实现辖区无坟化。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认真制订工作规划,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划定区域,分期分批进行治理,并注意解决好清坟工作中善后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火化后骨灰的统一管理,倡导骨灰植树、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方式,坚决杜绝二次土葬。今天我再次强调,全市火化后的骨灰,全部由所在殡仪馆统一保管,或寄放于民政部门管理的骨灰楼(堂),决不准许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让丧属带走(包括佛教协会开出的证明),违者要坚决查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自愿将骨灰撒散、植树的,要由当地殡葬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四)加大殡葬投入。一是要加大对殡葬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快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当地人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制定骨灰楼堂等骨灰寄存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报当地政府审批后统一建设。原来已在建的,要加快工程进度,尽早交付使用。二是要加大殡葬事业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殡葬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殡葬事业专项资金,用于兴建或改善殡仪场地设施建设,确保殡葬管理机构及执法队伍的正常经费。
(五)抓好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和殡仪服务队伍建设,特别是执法队伍人员未到位的,要尽快到位。要通过开展文明行业和殡葬馆等级创建活动。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
(六)抓好检查验收。各地要按照殡葬管理目标、任务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年终考核验收。今后凡评选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应按照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将殡葬改革列为评选文明单位重要条件的通知》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把完成殡葬管理目标、任务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
同志们,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殡改工作一定要跟上社会发展步伐。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树立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常抓不懈,扎实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