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关于2001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3:34: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殡葬管理规定》和市府办《关于做好2001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01〕99号)精神,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评,现将2001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揭东县全面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各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责任书规定的考核标准,考评总得分94.9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揭东县人民政府及县长、分管副县长和民政局长给予通报表彰。

  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普宁华侨管理区和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的遗体火化率均达到100%,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3个区管委会及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民政局(办)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

  三、揭西县、惠来县和普宁市殡改任务较重,但下半年火化率提高较快,至年终分别完成市下达火化任务的94.7%、90.6%、90.4%,均达到或超过省规定的火化指标,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通报表扬。

  四、东山区未能达到省、市下达的火化指标要求,仅完成市下达火化任务的79.5%,处于全市落后位置,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列为2002年全市殡葬改革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出成效。希望受表彰和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推行丧事新办并逐步实现辖区无坟化的目标。殡葬改革落后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查找原因,加大调研和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2年殡葬管理目标的实现。

  附件:揭阳市2001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揭阳市2001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单位

火化率

殡仪设施建设得分(12 分)

管理机构 得分 (6)

管理制度得分(6)

专项治理 “三道两 区”乱葬坟 得分(6)

革除丧葬陋习得分(5)

公墓、丧葬用品、骨灰管理得分

考评总得分数

应达%

已达%

得分(50分)

辖区内无非法公墓得 分(3分)

无非法生 产销售丧 葬用品得 分(2分)

使用省、市规定环保型纸棺得分(5分)

加强骨灰管理得分(5分)

榕城区

100

95

45

5

0

6

6

5

4

3

2

5

5

81

6

东山区

100

79.5

29.5

9

4

6

6

4

4

3

2

5

5

68.5

9

试验区

100

100

50

1

4

6

6

4

4

3

2

5

5

89

2

揭东县

100

99.9

49.9

4

11

6

6

4

4

3

2

5

4

94.9

1

惠来县

100

90.6

40.6

7

11

6

6

4

3.5

3

2

5

2

83.1

5

普宁市

100

90.4

40.4

8

11

6

6

4

3.5

3

1

4

2

80.9

7

揭西县

100

94.7

44.7

6

11

6

6

3

3

3

0

2

2

80.7

8

大南山侨区

100

100

50

1

11

5

5

2

3

3

2

3

2

86

4

普侨区

100

100

50

1

11

5

5

4

3

3

2

3

2

88

3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