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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3:34:0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二月五日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建市以来,我市各级党政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问题,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开展农村改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覆盖率为89.73%,其中:自来水(包括简易自来水)普及率为54.53%,手摇井占35.2%。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特别是工业生产的发展,饮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原来经过改良的以河涌水、塘水为水源的简易自来水以及公用大口井水、小口井水、手压泵水等,有相当部分已经不符合卫生要求;一些小型农村水厂,净化设施不完善,水源污染严重。农民饮用水卫生质量呈下降趋势。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改水工作的领导

  加强农村改水工作,有利于控制水源性疾病传播,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各级政府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农村改水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改水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

  饮用水卫生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健康问题,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把卫生知识交给群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意识,环保用水意识教育,使广大群众自觉饮用卫生的水,自觉保护水源,积极参与改水工作。

  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把饮用水卫生宣传纳入计划,定期刊播饮用水卫生科普知识。卫生部门要主动提供有关卫生宣传资料。有关饮用水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广告,属公益宣传,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应给予大力支持。

  三、加强水源保护、监测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特别是水源两岸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提出防治的措施。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沿江河没有达标的污染企业要一律关闭或拆迁处理。同时要加强禽畜养殖对水源污染的防治。在饮用水源上设置水源保护区,并加强监测,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四、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做好农村改水工作

  农村改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共同抓好农村改水工作。爱卫部门要认真做好改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水源的水质监测,防止水源被污染。水利部门要协助解决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供给问题。水利、建设、城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农村水厂建设项目的审批关,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建设、工商、水利、国土等部门对农村水厂的各种收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力给予支持。卫生部门要抓好农村水厂的卫生设计和审批,做好供水工作人员岗前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透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供管水工作;做好饮用水的定期监测(每一生产班要抽样自检2次,当地卫生监测部门每月要抽检1次)和不定期监测,监督和指导水厂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对于涉及饮用水卫生相关的产品应把好卫生许可证关,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

  五、统一规划,充分利用资源

  我市地势比较特殊,属于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地区。因此,要统一规划,充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对农村饮用水的改造,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认真做好总体规划。要克服村村建水厂、镇镇建水厂等盲目做法,提倡以地利、水源、水质、人口状况为依据,多镇合建农村自来水厂。摆脱“地区性”,致力“规模化”。要依托城市及城镇的大水厂,通过管网延伸式兼并小水厂等形式辐射,向农村供水,充分利用资源,确保供水水质。各县(市、区)应于2002年底前编制农村改水总体规划并分步实施。

  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多形式投资建设农村水厂

  当前农村改水工作最主要的困难是资金不足,筹资难。各地可根据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水厂。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实行民办公助,或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提倡和鼓励私营投资建设水厂。物价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89号)精神,合理核定供水价格,使农村水厂既能维护供需关系的相对平衡,又保证自身发展。私营水厂要自立自强,自己承担起建设、管理、发展的责任。

  七、规范农村水厂的管理

  新建或改造后的农村水厂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包括水质的自检和送检制度、经济核算制度、管理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等。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水厂管理人员的素质,落实饮水消毒措施,加强水质监控。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揭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〇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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