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陈弘平副市长任召集人,陈岳平(市政府)、彭世国(市公安局)任副召集人,潘美旭(市经贸局)、李木波(市发展计划局)、林汉钦(市财政局)、陈潮强(市教育局)、陈奇春(市建设局)、巫奕琦(市文化局)、胡钦裕(市国土资源局)、李春明(市卫生局)、吴锦波(市劳动保障局)、詹兴利(市广电局)、杨金河(市旅游局)、唐少敏(市工商局)、黄红辉(市质量技监局)、傅大安(市公安消防局)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傅大安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联系电话:8733169。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