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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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7 1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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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办〔2002〕97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2001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评考核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是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职责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考核工作,并于2002年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大院内西附楼)。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名(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不用填写自评考核表)。
二、组织考核。市政府将在各级、各部门自评考核之后,组织市安委会、市监察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严格按考核表的规定,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二是对照考核标准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安全生产部门人员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三是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
四、考核结果。市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报市政府,经批准后,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人,同时抄送同级党委和人大;市政府将通报全市200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人考核情况。
附件:1、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考核表
2、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考核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考核表
序 号 | 考 核 内 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扣分标准 |
1 | 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届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 15 |
|
| 没有制定本届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的扣15分;没有纳入总体规划的扣10分。 |
2 | 督促检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和防火责任人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出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 20 |
|
| 没有督促检查的扣10分;协调不妥的扣5分;不能及时掌握动态的扣10分。 |
3 | 布置经济工作的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 15 |
|
| 每年经济工作会议没有同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扣15分;日常经济会议不同时或不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每次扣5分。 |
4 | 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 20 |
|
| 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不明确的扣15分,人员不落实的扣10分。 |
5 | 重视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 20 |
|
| 安委办日常经费没保障的扣20分;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没保障的扣10分。 |
6 | 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 10 |
|
| 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扣10分。 |
注:每一条扣完分数即止,不计负分。
附件二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履职考核表
序 号 | 考 核 内 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扣分标准 |
1 | 落实安全生产规划,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 10 |
|
| 没有制定年度计划的扣10分;不落实的扣10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9分。 |
2 |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辖区内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 10 |
|
| 每半年一次,每少一次扣10分;重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未做出处理的,扣10分。 |
3 | 督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执法责任。 | 10 |
|
|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完善的扣5分;执法机关不依法行政的,每例扣10分。 |
4 | 负责组织对下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 10 |
|
| 没有考核活动的扣10分。 |
5 | 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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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的扣10分;未整改或未有整改计划的,每例扣20分。县以下政府、县级、地级市政府分别按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标准,每例扣20 分。 |
6 | 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并参与重大的宣传活动和安全大检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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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带头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不足2次的分别扣10分。 |
7 | 辖区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落实抢救、善后处理的具体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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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伤亡事故不按权限处理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扣10分。 |
8 | 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档案和考核、奖惩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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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区内每10%用人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考核、奖惩制度的扣1分。 |
注:每一条扣完分数即止,不计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