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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1-2002学年度揭阳市优秀教职工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3:54: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更加支持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杰出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在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中评选。杰出教师在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对象中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在上述学校和各教育行政部门中评选。优秀校长在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中推荐。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中评选。

  二、先进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杰出教师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师德,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勤业敬业,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安教、乐教、善教,知识渊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4.优秀青年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5.杰出教师除具备优秀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2)已经取得小学或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文章,曾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称号。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条件

  1.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师德高尚,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3.优秀校长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校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同类学校校长中有较高声誉。

  (2)担任校(园)长满5年以上(含5年),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3)参加过校长岗位培训,取得广东省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论文或经验总结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

  (三)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个人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评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措施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2.重视、支持教育事业,积极为学校和教师办实事、好事成绩突出的。

  3.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捐资办学成绩突出的。

  5.热心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教育事业并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一)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优秀教师40名,优秀青年教师30名,杰出教师10名(候选人15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校长5名(候选人10名),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办法

  1.按照条件和分配名额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2.杰出教师、优秀校长的评选要在群众评议、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认真评审、遴选,报市政府审批。凡占2种名额而评不上杰出教师或优秀校长者,则退评为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凡被评为杰出教师或优秀校长者,其所在县(市、区)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名额则应相应减少(总量保持不变);正副校(园)长只参加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不再参加其他项目评选。各县(市、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视实际情况推荐。

  3.被推荐对象须填报“呈批表”一式3份和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候选人应同时填写《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呈批表》和《揭阳市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呈批表》。上述有关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于8月10日前上报,其中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直非教育系统单位报市府办综合二科。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揭阳市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杰出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者,将由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呈批表》

  3、《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呈批表》

  4、《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

教师

优秀

青年教师

杰出教师

候选人

先进教育工作者

尊师重教

先进单位

尊师重教

先进个人

备 注

总数

其中优秀校长候选人

榕城区

3

3

2

2

1




揭东县

8

5

2

2

2




惠来县

5

3

2

2

1




普宁市

10

7

4

4

2




揭西县

5

3

2

2

1




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1

1

1

1

1




东山区

2

1

1

1

1




普宁华侨管理区

1

1


1





大南山华侨管理区

1

1


1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3

4

1

2

1




市卫生学校


1


1





市技工学校

1








市直单位









合计

40

30

15

20

10

5

3




  附件二

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呈批表



姓名


性别


年 龄


单位


政治面目


职务


工作年限


奖项



主要事迹:









基层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教育

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人民

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或市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民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三


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杰出教师、优秀校长呈批表


姓名


性别


年 龄


单位


政治面目


职务


工作年限


奖项



主要事迹:










基层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教育

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人民

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或市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民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四


  揭阳市2001-200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册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主管部门(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政治面目

单位

奖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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