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2〕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协调我市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揭阳市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蔡锦仕副市长任召集人,卢奇发、柯群坚(市政府),黄水利(市建设局)、陈朝盛(市交通局)任副召集人,蔡和平(市公路局)、李映信(市行政执法局)、刘礼源(市规划局)、卓奎(市国土资源局)、陈益孝(市环保局)、黄少鹏(市委宣传部)、蔡锦辉(市交警支队)、吴紫骊(普宁市政府)、杨礼谦(揭东县政府)、黄陇章(揭西县政府)、张敬兀(惠来县政府)、詹汉池(榕城区政府)、袁略文(东山区管委)、陈定雄(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陈声亮(大南山侨区管委)、吴章鹏(普宁侨区管委)为成员。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