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环保局制定的《揭阳市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已经市政府二届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揭阳市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九五”期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以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使我市水质逐步改善。但由于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意见,特提出“十五”期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严格依法保护饮用水源,保证饮用水源合格安全。强化榕江、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和区域管理,加大力度整治重点区域污染,到“十五”期末使练江、枫江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榕江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龙江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水库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以上。为使我市水污染防治达到预期目标,近期要突出抓好榕江南河(金鲤桥——市区江段)、北河(揭东新亨——揭东曲溪江段)、练江(普宁流沙——潮阳分界断面江段)、枫江等重点河段和大中型水库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我市城乡居民年排放生活污水12250万吨,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是造成江河水质污染的重要源头。各级政府要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并在资金上予以落实。市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要力争在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普宁流沙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要求在2005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榕江、练江、龙江流域的重点镇曲溪、锡场、新亨、里湖、梅塘、占陇、洪阳、棉湖、河婆、金和、凤江、葵潭、惠城等要分期分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生活污水对江河的污染。具体要求详见表一。
(二)切实抓好垃圾处理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江河作为垃圾堆放场。各县(市、区)要制订规划,分期分批建设垃圾填埋场。到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重点河段流域沿岸各镇都要建成垃圾简易填埋场,各村要配备3-5名专职环卫人员,村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减少生活垃圾对江河水体的污染。具体要求详见表二。
(三)推进生态保护、防治面源污染。要认真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和保护。各级林业部门要搞好造林绿化和生态公益林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综合防治病虫害,减少面源污染水体。在全市范围内,要大力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场、镇)活动,到2005年力争每个县(市)建成1个生态示范镇、3至4个生态示范村。各区也要建成1至2个生态示范村。具体要求详见表三。
(四)加强对禽畜养殖业污染的整治。我市是农业大市,禽畜养殖造成的污染量大面广,是污染我市江河水体的又一重大污染源。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在河滩、水库建设禽畜养殖场,禽畜养殖场应采取将禽畜粪便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要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切实解决好生猪分散屠宰造成的水污染。同时要认真做好养猪场的整治工作,对规模在2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一律要落实限期治理措施,实施粪便综合利用,保证废水达标排放。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四。
(五)加大水库水源的综合整治力度。保护水库资源是维持生态平衡、发展工农业生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依法严格管理,确保水库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利用,保证水库水源不受破坏,对污染水库水源、造成水土流失、水库淤积的开发利用项目一律依法关闭,并恢复生态环境。禁止在水库及库区集水范围开办旅游项目,禁止在水库集水区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乱开乱采等导致水库淤积的行为,对水库集水范围内的荒山要全面造林绿化,从根本上解决水源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六)完善电镀工业区污染治理设施。市电镀工业区于1995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动工兴建,集中了市区70多家分散小电镀在区内生产。随着生产的发展,电镀工业区废水排放量相应增加,到目前为止,废水排放量已超过设备的处理能力,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为此市政府已于2001年底对电镀工业区实施限期治理,市环境保护局也相应采取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协调指导小组;二是废水处理站扩建改造工作由市中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落实;三是由环保专家、工程人员在技术上给予指导,确保在2002年5月底前完成废水治理设施扩建改造工程。
(七)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要依法关停对榕江、练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加强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监视装置工作,实现对重点污染源“三废”排放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动态监控以及监理工作的网络化管理。普宁市作为我市环境监理网络建设的先行点,要积极筹集资金,落实措施,分期分批在重点污染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及流量监测系统,推进我市环境监理网络建设,提高我市环境监理工作的管理水平。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为确保上述七项任务的完成,使水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期完成本地区的水污染防治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揭阳市榕江水系水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防治榕江水污染职责任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责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和指导各镇搞好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管理;各级医疗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抓好医疗垃圾处理的规划和监督;各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有关企业搞好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工业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生态示范村(场、镇)创建活动,并统一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好分管工作;新闻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二)树立典型,以点整面。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投资省、见效快,又符合我市实际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重点推广揭东县云路镇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生活污水灌溉农田,既减少污染,又节约水资源;揭东县白塔镇塔西村养猪场走立体种养之路,利用猪粪制作沼气发电,既防止污染,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普宁市占陇镇下村创建生态示范村,改变村容村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等。通过推广经验,促进我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禽畜养殖场综合整治、创建生态示范村(场、镇)活动的开展。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当前制约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投入赶不上污染速度。因此,如何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是关系到水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各级政府要把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利用当前国际国内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债补助、银行贷款,吸收社会和外资投入;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全面足额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各级财政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要增加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特别是项目启动阶段的资金投入,争取每年各县(市、区)都有1-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揭阳市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要求,认真研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完成计划情况,要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制订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和整治任务,并于每年年底前将落实、完成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次年1至2月对各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逾期不能完成任务或落实情况较差的责任单位及主管负责人给予适当处理。
表一 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表
表二 镇级垃圾填埋场建设计划表
表三 生态示范镇建设计划表
表四 养猪场综合整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