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9月19日下午,受唐豪市长委托,柯群坚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揭阳一中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投标等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要求,市规划局要抓紧出具揭阳一中新校区的规划蓝线图及设计要求。
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02年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0期)的规定,会议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要把位于淡浦路(原6号西街)以东、临江北路(原6号路)以南揭阳一中新校区用地西侧已统征的存量土地32.13亩,连同未征用的市水运公司和市煤炭公司用地5.95亩,合共38.08亩,一并划拨给揭阳一中新校区建设。
三、揭阳一中新校区的规划设计方案总体要求:符合“两河四岸”景观规划、体现地方特色、积极向上、充分反映时代精神,使其成为揭阳市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具体设计按《广东省普通高中评估指标》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确定邀请上海同济大学设计院、广州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高校建筑设计院、市设计院为投标设计单位,由每个投标单位按设计有关要求提交一个揭阳一中新校区详细规划与设计方案。
五、会议决定,择优评选出2个优秀方案,其中:一等奖一名,支付方案设计费15万元;二等奖一名,支付方案设计费8万元。其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者支付工本费3万元。上述投标共需费用35万元,其中:由市财政拨款20万元,揭阳一中出资15万元,专款用于设计方案的投标支出。(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2期)
(二)
8月7日下午,市委书记林木声、市长唐豪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市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关于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首期工程建设及办学等有关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充分肯定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和办学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建设揭阳学院是大势所趋,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好事,学院已初具规模,受到省有关领导的肯定,并深受海内外乡亲赞许。建设好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的责任,现在要着力抓发展,抓完善,抓提高,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揭阳学院是在时间短、任务重、缺少资金、缺少经验情况下建设起来的,因此,要正视和解决好在建设、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不断总结经验,妥善做好资金的运用及管理。从今年起至2006年,由市财政局每年拨付200万元,市教育局每年筹集400万元,用5年时间还清揭阳学院向市农行的贷款本金3000万元。银行利息及现有工程欠款由市财政局逐年安排资金予以还清;揭阳学院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要节约开支,要严格控制新开基建项目。
四、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揭阳学院,尽快把学院首期建设的资料、收支账务整理后移交给揭阳学院管理。建设有关手续的理顺由孙锐卿副市长负责协调。
五、市财政局要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工程资金的审核、结算工作。(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3期)
(三)
11月6日下午,受唐豪市长、欧汉波副市长委托,肖松龙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市证券登记中心撤销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根据省政府粤府函〔2001〕104号文规定,同意撤销市证券登记中心。该中心托管的本市股份公司定向募集的股票,由市经贸局协调,按规定退还股份公司自行管理。
二、该中心撤销后,人员安置参照国有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由市经贸局按有关政策提出人员安置经济补偿方案。鉴于该中心无法解决人员安置经济补偿费用问题的实际情况,同意该费用由市财政局核拨。该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由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工人的人事档案由市社会保障局劳动服务公司代理。
三、市经贸局要对该中心历年的财务收支进行清理,按省政府规定的“谁用钱,谁还债”的原则,分清责任,加紧追收。
四、市经贸局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4期)
(四)
11月18日上午,受唐豪市长、欧汉波常务副市长的委托,肖松龙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广东省电焊机厂改制有关遗留问题,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为尽快解决电焊机厂改制有关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成立市解决广东省电焊机厂改制遗留问题协调小组,由肖松龙副秘书长任组长,罗汉源(市经贸局)、李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任副组长,林汉钦(市财政局)、吴锦波(市劳动保障局)、李丽梅(市总工会)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由曾英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任组长,黄建喜(市经贸局)任副组长,余瑞雄(市财政局)、李树光(市劳动保障局)和原电焊机厂留守组、电焊机厂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
二、工作组成员要深入了解情况,弄清相关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尽快提出解决电焊机厂改制有关遗留问题的方案报协调小组。(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5期)
(五)
12月10日下午,蔡锦仕副市长在惠来县葵潭镇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普惠高速公路修建中损坏的玄武路段的修建问题,决定如下事项:
一、惠来县葵潭镇玄武社区部分道路因修建普惠高速公路受损,特别是玄武世铿学校西侧村道,高速公路玄武路段过路桥至国道324线路段,共1075米,受损情况严重。玄武村干部群众迫切要求对此两段道路实施改造,铺设二级水泥路。为切实解决该村干部群众的实际困难,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惠来县要抓紧做好该路段的修建工作,确保今年春节前竣工。
二、该路面的修建标准为路宽7米,水泥路面厚20厘米,工程施工由葵潭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惠来县交通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三、市交通局出资15万,市公路局出资25万,支持该路段建设,建设资金于12月20日前到位。(详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