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五”计划》已经市政府二届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五日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十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揭阳特色,形成新优势,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农民收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建立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到2005年,初步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标准体系,计划在“十五”期间,完成制定或修订揭阳市地方农业标准18项,并积极转化农业科技成果。
(二)加快农业技术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安全卫生标准的推广应用,确保标准实施:
——新发展的畜禽、水产品规模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养殖基地,要全部按标准组织生产;
——新建的防护林体系、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名、特、优经济林基地要全部按标准组织实施;
——至2005年市县的龙头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消灭无标生产;
——到2005年,全市50%以上的农业主导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
(三)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到2005年,全市建设国家、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11个。
(四)加快筹建、完善农业监测体系。在我市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检测机构,配置专用设备,完善检测手段,培训检验人员,严格检验制度。逐步形成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业生产灾害性因素和农业环境、主要农副产品流通秩序和安全质量的监测和监管体系。
三、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加强地方农业标准规范制定或修订工作。
加快制定、修订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种标准和农艺技术规范。根据市场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加快制定荔枝、龙眼、蔬菜、畜禽、林木、水产品等优质农产品品种标准。当前,主要抓紧制定或修订主要农产品综合标准,包括“乌叶”荔枝、淡水白鳍育苗及养殖、东寮芋、地都青屿蟹生产、速生丰产林造林技术、畜禽品种及生产规范化等标准。“十五”期间,计划完成单项和综合标准制定或修订项目18项。
(二)建设我市农业标准检测体系。
“十五”期间,在我市现有检验机构和技术方法、手段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副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现有的检测机构,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及各类农业标准实施进行检测。加强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林木良种、木材、人造板、家具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监测,确保人身安全健康;逐步开展对农副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监测,逐步形成符合市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检测体系。
(三)加大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力度。
要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条件的农业项目,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一种或一类优势农产品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为依托,在示范区内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综合标准化管理。
“十五”期间,争取建立国家级示范区6个、省级示范区4个、市级示范区1个。
(四)规范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国家和省建立的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体系,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假冒名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
(五)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创造一批广东、揭阳名牌。
到2005年,全市计划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省、市名牌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以名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
(六)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确保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要求。
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的实际情况,对粮食、蔬菜、水果、猪肉、食用油、鸡肉、牛肉、鸡蛋、鲜牛奶、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实行市场安全质量准入制度,即要求上述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实行部分农产品市场安全质量准入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规范市场交易。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没有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农产品,市将制订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质量保证体系;“十五”期末,全市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专卖店基本实行农产品市场安全质量准入制度。
(七)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标准化水平。
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要与市场对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增长相适应。要研究能反映主要农副产品质量等级划分的科学方法,从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的要求出发,加快制定一些农产品安全因素的相关限量指标,使我市外向型农业避免因技术壁垒而影响产品出口,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业标准宣传和普及推广工作。农业标准化的基础在农民。要使农民认识和掌握农业标准,必须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推广普及。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将农业标准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加和加强农业标准化的管理职能,配备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继续发挥我市由主管农业领导挂帅,由质监、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财政、检验检疫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沟通信息,研究和解决问题,协调重大活动安排。
(三)争取多种渠道投入经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企业多方投入资金的积极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质监、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烟草等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专项经费投入农业标准化工作。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企业领导一定要重视标准化工作,做好预算,纳入计划,给予保证。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推行农业标准化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在贷款、收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在农业标准推广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
1、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制标“十五”计划表
2、揭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十五”计划表
3、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创名牌“十五”计划表
附件1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制标“十五”计划表
附件2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十五”计划表
附件3
揭阳市农业标准化创名牌“十五”计划表
20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