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第三届运动会工作的领导,保证运动会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第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由孙锐卿副市长任主任,肖松龙(市政府)、林锦庭(市体育局)、刘琴想(市委宣传部)、刘镇河(市体育局)、陈若波(市财政局)、林炳松(市教育局)、李春明(市卫生局)、林俊生(市文化局)、孙潮烈(市公央局)、詹兴利(市广播电视局)、袁健雄(揭阳日报社)、洪奕辉(榕城区政府)、温容洁(揭东县政府)、李秦(惠来县政府)、杜小洋(普宁市政府)、曾瑞如(揭西县政府)、许焕平(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蔡耀庆(东山区党委)、罗廷辉(普侨区党委)、黄仕芳(大南山侨区党委)为委员。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林锦庭兼任主任,刘镇河(市体育局)、郑素协(市府办文教科)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联系电话:8235233。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