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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1:30: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揭委发〔2001〕7号)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取消11个行政单位的30项行政审批、核准事项,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对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停止办理审批手续。今后,凡新增的审批、核准事项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擅自设定审批、核准事项的审批行为一律无效。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附件:揭阳市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日


  揭阳市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核准事项

(共30项)

  一、市人事局(2项)

  审批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

  (二)各县(市、区)设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下放给各县(市、区))

  二、市农业局(4项)

  审批事项:

  (一)种子质量合格证

  核准事项:

  (一)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

  (二)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

  (以上2项由县级农业部门核准)

  (三)农药质量监督员证

  三、市林业局(1项)

  核准事项: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市经贸局(4项)

  核准事项:

  (一)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报

  (二)申请罐头出口代号

  (三)农机驾驶员换发证、农机换发牌

  备案事项:

  (一)乡镇企业登记备案(由县级登记备案)

  五、市交通局(8项)

  审批事项:

  (一)设立船舶引航

  (二)收费员上岗资格

  核准事项:

  (一)船舶设计技术资格

  (二)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交通工程资金补助计划

  (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五)市区跨区线路牌

  (六)公路桥梁资料

  六、市财政局(4项)

  审批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市内转所执业

  (二)市级外经贸企业工效挂钩计提的工资总额

  (三)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合格证

  (四)市级国有企业破产清算

  七、市粮食局(1项)

  审批项目:

  (一)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

  八、市房管局(3项)

  审批事项:

  (一)城镇个人建造住宅

  (二)房地产评估管理

  备案事项:

  (一)在建工程抵押备案登记

  九、市公安局(1项)

  审批项目:

  (一)多色复印业的特种行业许可

  十、市教育局(1项)

  核准事项:

  (一)学生培养费用成本

  十一、市保密局(1项)

  审批项目:

  (一)党政机关无线电话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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