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1〕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打假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及非法拼装倒卖烟机专项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及非法拼装倒卖烟机专项行动方案
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打假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及非法拼装倒卖烟机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打击重点地区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打假办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非法储存烟叶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
二、重点整治地区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地区是:普宁、揭东、揭西、惠来等县(市)。其中,普宁列为全省烟叶仓库重点整治地区。
三、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2002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至2002年1月上旬,调查摸底、踩点,掌握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窝点、非法拼装倒卖烟机、非法印刷卷烟假冒商标及非法储存烟叶的违法犯罪活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模查情况及行动方案于2002年1月10日前对口上报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打假办。
第二阶段(打击阶段):2002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联合组织开展大规模清查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非法印刷卷烟假冒商标及非法储存烟叶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各重点地区的烟草专卖部门、公安机关和打假办要积极组织力量,互相配合,掀起打击卷烟制假和拼装倒卖烟机活动的高潮。行动期间,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和打假办将联合组成工作组到各重点县(市)加强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2002年3月中旬开始,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打假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重点地区开展联合行动的结果进行检查;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打假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重点地区开展联合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通过为期3个月的联合行动,从根本上遏制我市重点地区大规模、群体性的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基本摧毁重点地区的制假窝点、储存烟叶仓库,遏制卷烟制假犯罪活动反弹严重的趋势;严厉打击非法拼装倒卖烟机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重点县(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打假办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给辖区内的制假窝点和拼装倒卖烟机团伙以毁灭性打击。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部门既要通力合作,又要明确各自的分工,充分发挥整体的优势。烟草专卖部门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充分保障联合行动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在维持良好的执法环境的同时,要严格依法办案,在抓捕制假为首分子方面采取得力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案件的侦查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制假窝点的头目和制假骨干人员、非法拼装倒卖烟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与正在开展的“追逃”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抓捕一批在逃的制售假烟和烟机的犯罪分子。
(四)要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在狠狠打击假烟生产窝点的同时,对假冒卷烟商标的印刷、假冒烟丝和烟枝的包装窝点、储存烟叶的仓库、假冒成品烟的销售和流通环节,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打击行动。
(五)要做好充分准备,防范突发事件。各重点县(市)烟草专卖局要会同公安局对本辖区可能存在制假窝点的村落的民风民情以及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周密细致的分析研究,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发生。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牵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打假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挥机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庄绍徐(副市长),副组长:卢奇发(市府副秘书长)、许永钦(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孙潮列(市公安局副局长)、蔡钟标(市打假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五楼,电话:8229833、8228770。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和打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并设联络员,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的具体开展由各级烟草稽查部门和公安机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组织运作,其中案件的办理主要由公安经侦部门负责,治安巡警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案件的办理和全面清查整顿工作。
(二)加强情报收集,摸清情况,掌握动态。要利用现有的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重点县(市)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的同时,积极物色与制假分子有密切联系、了解制假老板情况的人员作为线人耳目。全面掌握辖区内制假窝点情况,列出曾经或正在进行制假的窝点和制假老板,稳、准、狠地给予打击。
(三)加大对制假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和处罚力度。
1、对已抓获涉嫌制假人员的案件要进行跟踪处理,凡构成犯罪的人员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
2、建立制假现场抓获人员资料档案,对多次抓获的一般参与制假人员也要予以严惩。
3、深入追查制假及其犯罪嫌疑人的线索。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将有关制假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及时转交公安部门侦查,避免因行政处罚而贻误侦查、取证工作;公安部门对有价值的线索要及时予以立案侦查;打假办要加强对大要案的跟踪、督办。
(四)重点打击与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实行全面治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凡涉及制售假烟的一切违法活动都要坚决予以打击和整治。各重点县(市)在狠狠打击假烟生产窝点的同时,要根据本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打击行动。其中,普宁市的重点是烟叶仓库。此外,要把打击制假与打击售假有机结合起来,凡发现重点贩假线索的必须立案追查。为此,除所列重点县(市)之外,全市各地要组织对卷烟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断假冒卷烟的销路。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并广泛张贴《通告》,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要做好重点地区村镇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打假责任制;各公安机关要与各级检察院、法院加强联系,力争近期对已抓获的构成犯罪的制假分子,相对集中地以宣判大会的形式进行公判,并进行广泛宣传,以震慑造假分子,促使其投案自首。
(六)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各地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拼装倒卖烟机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和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做好打击工作信息情况和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和打假办应将此次专项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于本月底前对口上报,并在每月的10日、25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2002年3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书面对口上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联络员:方发安,电话:8228770)、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络员:吴建东,电话:13822997777)和市打假办(联络员:洪允辉,电话:8632346)。
市烟草专卖局
市公安局
市打假办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