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1〕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1〕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及时掌握各地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加油站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指定牵头部门,并将名单和联系人于12月28日前报市经贸局。同时各县(市、区)牵头部门要在2002年1月6日前,将本地区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加油站及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分别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经贸局。市经贸局要将各县(市、区)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分别向市政府和省经贸委报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