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转发市城市规划局财政局关于追收挂欠城建配套费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1:31:4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1〕104号


揭东县、榕城区政府,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城市规划局、财政局《关于追收挂欠城建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追收挂欠城建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税暨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追收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追收自1993年以来挂欠城建配套费的工作,规范经济秩序,落实建市十周年庆典建设项目资金,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依法依规追收挂欠城建配套费,市财政局给予配合协助,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做好追收欠款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交纳挂欠城建配套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接到“欠款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觉到市规划部门交纳所欠城建配套费。

  三、逾期不交的,将追究单位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对拒不缴交城建配套费的,将由市城市规划局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欠款单位资金,查封、拍卖财产抵交城建配套费。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市城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