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1〕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编制委员会《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市机编〔2001〕21号),将原市政府法制局承担的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工作职能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督查科(加挂“揭阳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牌子)承担市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路“三乱”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8768101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