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四月三十日
揭阳市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12号)和《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署通发〔2001〕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核销联网核查试点的通知》(汇发〔2001〕7号)和“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广工作原则
我市“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海关、市外经贸委、国税局、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支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电信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员办公室。
建立“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副市长庄绍徐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1、领导小组成员:
榕城海关余云庭副关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奇发任副组长,汕头海关驻普宁办事处姚加明主任、驻惠来办事处陈俊坚副主任、揭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陈潮武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支局胡卓钊副局长、揭阳市国家税务总局林木标副局长、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唐少敏副局长、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宜祥副局长为成员。揭阳电信局作为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
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中国电子口岸”本市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
(2)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推广工作情况;
(3)建立联系制度,指定联络员负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4)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
(5)建立例会制度,由组长单位或副组长单位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召集的也可提请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6)需由省有关单位参与的相关工作,提请广东“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和协调落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本单位一名负责“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实施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榕城海关副关长林育生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单位联络员和揭阳市电信局联络员组成。联络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日常办公地点在榕城海关综合科。各单位联络员在推广期间需要集中办公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
(2)联络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子口岸”的推广工作;
②负责组织对实施“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的对外宣传、技术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联系、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④负责收集推广“中国电子口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及时收集并反馈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资料。
(二)成立“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用户资格联合审查组。
联合审查组由海关任组长、市外经贸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总局、市技术监督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支局等部门指定人员参加,每个单位至少指定3人。各单位企业用户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于4月29日前报所在地海关(联系电话:榕城海关0663-8224075,传真电话:0663-8224092)。联合审查组负责开展对所属地区申请入网用户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办理制发1C卡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宣传工作
1、集中宣传时间:4月26日-5月10日。
2、宣传方式:
(1)通过本市各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中国电子口岸”的概况、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以及办理用户上网资格审查的具体手续等内容。
(2)张贴公告,分发宣传资料: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的对外服务现场显要位置张贴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公告》。分发《“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宣传提纲》、《“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用户使用问答》。宣传资料统一由海关印制。
3、材料准备:对外宣传稿件由海关编撰,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以领导小组名义统一联系有关新闻媒介进行宣传。
培训工作由海关负责组织实施
(二)培训工作
1、培训内容:网上审核的具体操作办法等。
2、参加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用户资格审查人员。
3、培训时间:5月14日上午8:30开始。
4、培训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汕头海关办公楼807室。
5、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在5月14日前做好本单位参与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政务操作员卡的委托授权确认工作。
(三)用户资格审查工作
1、企业申请:企业向所在地海关领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表》(1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1C卡登记表》(2号表),企业必须在集中办公时间内携带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到榕城海关培训楼办理有关入网手续。
2、审查方式:第一批“中国电子口岸”用户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协调办公,以各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联合审查的方式进行。在各成员单位在完成纸质审查的基础上,由榕城海关组织人员适时录入纸质资料和数据,然后由各成员单位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入网用户资格审查和企业备案数据审核。
3、集中审查时间:5月17日-5月20日。
4、集中办公地点:榕城海关培训楼。
5、审查工作分工:根据联合审查作业流程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部门审核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部门审核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副本)》。
(4)外经贸部门审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外汇管理部门审核企业外汇核销资格。
(6)海关负责审核企业《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和《报关员证》。
(四)制发1C卡
1C卡由海关负责制发。企业凭资质审核时领取的预约单领卡。企业领卡时,先向电信局工作人员购买17999上网卡,同时,电信局工作人员录入企业代码进行网上登记。然后,联合办公现场的海关工作人员根据网上登记企业的预约单发放企业法人1C卡和企业操作员1C卡以及读卡器和安装光盘。
四、需明确的有关问题
(一)行文和业务用章问题:
1、“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行文,由各成员单位联合签章。
2、“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办公室用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榕城海关”印章代替。
3、“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审查业务用章,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刻制。
(二)集中发卡工作结束后,在办理发卡常设机构未明确之前,如有进出口企业要求申请入网的,企业按规定申请,联络员办公室拟每月一次为企业集中办理资格审查和制、发卡手续。
(三)集中办公、联合审查现场的办公设备、场所等后勤保障工作由海关负责。
(四)“中国电子口岸”揭阳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其管辖区域内上下级单位授权委托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对登录17999网注册用户所需的设备由电信局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中国电子口岸”是一个系统工程,推广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工作内容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推广“中国电子口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并强化大局意识,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顺利地完成推广实施工作,为促进我市外经贸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重树揭阳形象作出应有贡献。
(二)选派强有力人员参加推广实施工作。“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实施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各部门和单位要专人负责,选派熟悉业务工作和计算机操作技术的骨干,参加推广实施工作班子,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各单位在推广实施“中国电子口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以便及时处理解决,避免贻误工作。要及时、客观反馈推广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
揭阳市推广“中国电子口岸”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