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2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努力完成献血任务,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作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局、揭阳人民广播电台“揭阳市2000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全市其他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继续努力,把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