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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理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1:27:4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1〕31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揭委发〔2001〕7号),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委工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核准、审核、备案事项,下同)进行清理,逐项提出具体意见,上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从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分析,大部分单位都能认真清理,如实上报;一些单位可能存在漏报行政审批事项的现象;个别单位没有上报行政审批事项。为防止漏报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搞好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6月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清理各单位(详见附件)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上报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市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揭府办〔2001〕19号)的规定,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有漏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要逐项提出取消、降级、合并、保留的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和依据(附文件依据);对没有发现漏报行政审批事项或原没有上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均要出具书面意见;各单位的书面意见须在6月16日前,上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委,联系人:王楚标、高文阁,联系电话:8235355、8768835)。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由本单位审批,而没有清理上报,造成该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的,出了问题由本单位负责。

  附件:揭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填报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


揭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填报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局

  市计划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市财贸办公室

  市农业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交通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交警支队

  市消防局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局

  市统计局

  市物价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城建规划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国土局

  市海洋与水产局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市粮食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口岸办公室

  市侨务、外事办公室

  市公路局

  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局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市旅游局

  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市档案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地震局

  市环卫局

  市城建监察支队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市宗教局

  市信息中心

  市无线电管理处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统战部

  市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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