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我市2001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我市2001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01年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贴经济建设中心,围绕中央、省、市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执法监察,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今年我市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三个要素市场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各级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要素市场的规范建设,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对有形建筑市场、土地市场,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的通知》(粤监发〔2001〕2号)要求,派员进驻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实施现场监察;对有形土地市场的运作也要加强监督,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土地投标拍卖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依法应当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投标,所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进入市场公开招标拍卖;要严肃查处建筑、土地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该进场而不进场交易,该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以及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地要突出抓违纪典型,对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三是要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有形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和土地交易行为。各级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市场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和监管机构,加强市场软件和硬件建设,确保有形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为工程招标投标和土地招标拍卖提供良好服务。
为强化产权交易的监督,在我市产权交易机构尚未建立之前,各地要强化产权交易的监督措施,加强对产权交易中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公告转让、招标拍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切实防止暗箱操作。
(二)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年。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骗税骗汇以及金融领域腐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对策划、组织、参与各种扰乱市场秩序活动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对打击不力,造成本地区、本部门违法活动猖獗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开展对教育系统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市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学校自立名目乱收费,有的搭车收费,既收借读费,又收杂费;省、市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个别学校仍然收取;在经费管理方面有些单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代收代管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仍按一定比例向学校统筹学杂费,省、市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有的被移作他用。这次组织对教育系统收费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时间是从2000年8月至2001年8月一学年。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市所有各类学校都必须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内容是:
1、收费方面:
学校收费是否按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进行,建立学校领导责任制,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实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和“学生交费登记手册”的制度,学校是否存在跨学期提前收费,是否已经建立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经费的管理使用方面: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
(2)学校各项收费是否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单独核算,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
(3)教育费附加是否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全额用于教育事业。
(4)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5)其它需要自查自纠的内容。
(四)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的部署,抓好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去年以来新增国债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对使用国债资金较多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去年或今年检查中发现的截留、挤占、挪用国债资金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挤占、挪用国债资金不按期整改以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导致严重损失浪费、工程质量低劣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
2、继续加强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会同劳动、社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协调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社保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社保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并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对截留、挤占、挪用社保资金和违规动用社保基金的以及继续提取管理费的,要限期归位;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继续对粮改和粮仓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12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改政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的通知》(粤府〔2000〕36号)精神,监察机关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保证粮改“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夏、秋两季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粮食收购中拒收限收,压级压价和截留、挤占、挪用粮食资金以及违规经营粮食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4、开展行政和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各级监察机关要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开展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的行政效能监察;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粤纪发〔1999〕29号)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粤纪发〔2000〕7号)要求,加强对机构改革中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借改革之机拉帮结派,买官卖官,以及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隐瞒、截留、挪用公款等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
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围绕深化改革、脱困增收,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要善于从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入手,运用审计监督、会计监督、质量监督、经营核算等手段,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问题,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廉洁与效能的统一。
6、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重大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粤监发〔1999〕3号)的精神,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从严执纪,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地区和部门的领导责任。
二、做好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我市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繁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执法监察工作顺利进行。监察机关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勤奋工作,从严执纪,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搞好自查,落实整改。
今年的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各有关单位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自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在自查的基础上,监察机关将视情况组织重点检查。被检查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统筹安排,落实责任。
国债专项资金的自查由使用国债的单位负责把自查自纠的情况,于6月底前书面上报县(市、区)监察局,然后由县(市、区)监察局上报市监察局;社会保障资金的自查自纠分别由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按各自的职能,于6月底前把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市监察局;粮改和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由市粮食储备局负责,并于6月底前把书面材料上报市监察局;7月后,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的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先报县(市、区)监察局,然后由县(市、区)监察局于8月底前上报市监察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应于8月底前上报市监察局;9月,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四)注意方法,务求实效。
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以我为主,围绕中心,协调全局,把握重点,务求实效”统筹安排工作,今年在继续抓好三个要素市场、国债资金、社保资金、粮改政策落实等项目执法监察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教育系统的收费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善于发现案源,堵塞漏洞;要敢于协调,大胆用好监察的工作机制,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总结经验,提高水平。
各县(市、区)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在新形势下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拓宽监督检查的渠道,强化上下之间的情况沟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同时,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此外,各县(市、区)监察局要在11月底前将今年执法监察总结材料上报市监察局。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
揭阳市监察局
二〇〇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