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揭阳市乡镇企业“五个一”战略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一月五日
揭阳市乡镇企业“五个一”战略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实施1998年3月份召开的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提出的组建一批股份制公司(企业集团)、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争创一批名牌(优质)产品、兴办一批规范化工业区、培植一批专业村的“五个一”战略,加快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实现我市乡镇企业“九·五”规划的奋斗目标,促进乡镇企业再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乡镇企业“五个一”战略有关项目的认定程序和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集团
1、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由市体改委立项,省人民政府批准。其设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集团有限公司
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的,只能为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
(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8000万元。
有多层次组织结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
(5)有5个以上的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
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前款四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
3、企业集团
设立企业集团必须先成立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组建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须经县(市、区)、市乡镇企业局和市科委初审和复审,报省科委组织评审确认。高新技术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标准和省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是:
1、高新技术范围
(1)航天航空产品
(2)电子计算机及系统
(3)信息技术与产品
(4)微电子、基础元件及新型电子设备
(5)激光技术与产品
(6)科学仪器设备
(7)机械电子一体化产品、设备与系统
(8)新型非电力机械、电气设备及特殊环境产品
(9)新材料
(10)新能源、高效节能产品
(11)核应用技术及产品
(12)新型化学品
(13)生物技术及产品
(14)轻纺高技术产品
(15)其他高技术产品
2、高新技术产品标准
(1)达到国际上80年代同类产品的先进技术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2)符合国际标准或技术先进国家标准。若无国际标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达到国家或行业专业标准。属国际首创的,应有经同行认可的企业标准。
(3)产品质量须经省级以上(含同级)质量检测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要求。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符合规定范围、标准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从事符合高新技术规定范围与标准的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业务,并符合高新技术及产品标准的规定(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或销售额)应占企业总产值(或总销售额)的50%以上。
(3)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每年投入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包括政府拨款、协作、企业自筹等,其中企业税前从总销售额中提取部分不得少于1.5%。
(5)年产值达到6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15万元以上,高新技术及产品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应占企业销售额30%以上。
(三)名牌产品、优质产品
1、名牌产品
广东省名牌产品须由县(市、区)、市乡镇企业局推选,并征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的意见,市经委审查后,报省行业主管厅局组织评价、审核,再报省经委综合后,推荐给省评定委员会评定。创广东省名牌产品的条件是:
(1)产品必须具备本企业国内的注册商标,并经省级鉴定后投产。
(2)产品采用了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的国际先进水平,经国家检测中心或部、省检测站全性能测验在国内同类产品处于领先水平。
(3)产品原则上年销售值超5000万元,或利税超1000万元,或出口创汇超100万美元,产销率达到96%以上(亏损企业、亏损产品不予认定)。
(4)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在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原则上达到全省前3名之内;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是用户、消费者满意的产品,用户满意率达90%。
(5)产品生产技术先进,设备优良,检测手段完善,关键工序一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
(6)企业积极采用GB/T19000—IS09000系列标准,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工作在省内处于先进行列。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2、优质产品
广东省优质产品须由县(市、区)、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推选,并征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的意见,市经委进行初评,省行业厅局组织检测、评价和审核,省工交创优质产品工作指导委员会终审认定。创广东省优质产品的条件是:
(1)申报产品必须具有本企业在国内的注册商标。
(2)工业产品必须经过省级技术鉴定并批量生产达2年以上;传统产品及生产历史较长的产品,可免技术鉴定,但要由省工交行业主管厅局出具免于技术鉴定的证明。
(3)产品适用性好、安全、可靠;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4)产品按标准生产,产品实物质量水平较高,经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检测,产品性能在全省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创省优行业联合评比中名列前茅,产品质量能代表广东省产品的先进水平。
(5)产品适销对路,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较高,产销率达90%以上,用户满意率达92%以上。
(6)产品质量水平先进或有一定特色;企业设备和计量、质量检测手段必须能满足生产和质量的要求,关键工序一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企业能加强质量教育、标准化、计量等基础工作,积极贯彻GB/T19000—IS09000族标准或推行(TOM)全面质量管理验收合格,建立了适宜的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
(四)规范化工业区
乡镇企业规范化工业区必须由市乡镇企业局组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给牌匾。规范化工业区条件是:
1、建成面积200亩以上。
2、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并编制规划图。
3、“四通”(通电、通车、通水、通电话)等基础设施完善,排污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4、期满年工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营业收入含税率达到3%以上;年工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以上。
5、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贡献率达45%以上;全面质量管理达标企业累计达到8家以上。
6、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并有效动作。
(五)专业村
专业村须由市乡镇企业局组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给牌匾。专业村的条件:
1、期满年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主导产品产值占村工业总产值60%以上。
2、工业从业人数占村总劳力数50%以上。
3、企业相对集中,连片发展。
4、管理服务机构健全并有效运作。
二、评比奖励办法
实施乡镇企业“五个一”战略拟设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企业管理局、先进镇、先进企业、规范化工业区、专业村和先进个人7种奖励,考核期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底,于2001年第1季度进行总结评奖。
(一)奖励条件
1、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企业管理局
各年度乡镇企业营业收入、乡镇工业总产值增幅20%以上,上缴税收增幅15%以上;3年累计经认定的“五个一”项目各县(市)达20项以上,各区达8项以上。
2、先进镇
各年度乡镇企业营业收入、乡镇工业总产值增幅20%以上,上缴税收增幅15%以上;3年累计经认定“五个一”项目5项以上。
3、规范化工业区和专业村分别按一之(四)、(五)款条件评选。
4、先进企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优质产品称号的企业和取得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企业。
5、先进个人
考核期内所在单位评为实施“五个一”战略先进单位、先进企业、规范工业区、专业村、个人表现突出,做出显著贡献。
(二)奖励办法
1、先进县(市、区)
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牌1块。
2、先进镇、先进乡镇企业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各发给奖牌1块。
3、规范化工业区、专业村
市人民政府各发给牌匾1块。
4、先进企业
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牌1块。.
5、先进个人
市人民政府发给奖励证书1本。
三、组织领导
(一)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把实施“五个一”战略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领导亲抓,制订规划,培植重点,采取培植“五个一”项目的优惠措施,促进“五个一”战略的实施。
(二)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指导、规划、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做好本地区实施“五个一”战略的工作计划,培植重点,抓好“五个一”战略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市、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在项目申报,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服务,银信部门要在资金上扶持“五个一”项目,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揭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