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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6:38: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199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2周年,继续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市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八一”期间,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八一”期间,各地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传统教育。要结合“三讲”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和新时期人民军队的重要作用;宣传驻揭部队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宣传双拥政策和双拥法规,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增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慰问走访活动

  各地要分别组织慰问团(组)慰问和走访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住院的部队伤病员、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召开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座谈会、军政座谈会、举行军民联欢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三、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目前,我市的部分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依然存在生活、住房、医疗困难,这些革命功臣,急需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特殊关怀和照顾。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全国双拥领导小组和民政部决定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这是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的重大举措。各级党政要切实加强对“爱心献功臣行动”的领导,动员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挂钩结对帮扶的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为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解决生活、住房、医疗困难。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帮扶行动,形成为功臣解“三难”的整体合力,力争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四、切实落实好拥军优属政策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拥军优属政策。《揭阳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已于今年5月份颁发施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民政局对该办法的实施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当前,尤其要重视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尽快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要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决完成政府分配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保证城镇退伍兵、转业志愿兵的第一次就业。

  五、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是双拥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大创举,是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形式。各级政府要把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列入议事日程,对照创建标准,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要把着眼点放在国家大局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多作贡献;要把立足点放在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活动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要注重办实事,军地相互支持,共同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拥军优属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核拨。

  各县(市、区)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请于8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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