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关于《揭阳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揭阳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针,以国家10部委联合签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为依据,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从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生活质量出发,紧紧抓住为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服务这个中心,提供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并逐步形成各级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支持,卫生部门实施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1999年底前市区(榕城区、东山区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及普宁市流沙镇完成试点工作;2000-2001年全市各城镇全面铺开此项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以居委会为单位,近期服务覆盖面达50%,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率达40%,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率达50%,社区常见慢性传染性疾病管理率达4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40%,社区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订率达20%;2002-2005年,服务覆盖面达90%,社区居民“家庭保健合同”签订率达50%,其它各项指标相应按比例提高,全市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框架;2006-2010年,全市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功能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是指公立的基层医疗机构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传染病预防,慢性病控制,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医疗与伤残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与老年人及残疾人保健等综合、连续、方便的卫生服务。其主要任务:一是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促进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二是开展计划免疫和传染病管治,并协助居委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净化居住环境等工作;三是开展妇女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技术指导;四是预防老年常见病、多发病,消除一些老年病的诱发因素、行为危险因素;五是开展以“五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指导恢复期伤残人员进行功能锻炼和康复训练,促进早期康复;六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院前急诊急救工作,运用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大力开展可用于社区家庭的适宜技术。在社区推行“家庭保健合同制”,向居民家庭承诺卫生服务项目,建立新型的医患关系。通过建立居民保健档案、提供社区门诊、电话预约、设立家庭病床以及建立与社区内其他医院对口协作网络体系等多种方式的社区卫生服务。
三、方法与步骤
(一)试点阶段(1999年年底前)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及普宁市流沙镇各选择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县(区)也应创造条件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社区主要是设立社区健康服务站,根据社区健康服务站的要求和标准,选址、选人、组织专业培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签订医疗保健服务合同,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公立一级医院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和工作标准,把人力、技术、财力、物力重点用于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医院应成立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和保健教育于一体的社区健康服务部、负责辖区内社区健康服务的业务管理、协调与指导。二、三级医院对区域内一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转来病人的诊治、及时将康复期病人转回社区。建立合理的双向转诊制度,并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可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设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各级中医医院要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规范由市卫生局负责制订。
(二)普及阶段(2000-2005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全市各地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框架。
(三)发展阶段(2006-2010年)
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政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城市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
四、保证措施
(一)大力宣传,更新观念。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更新观念,切实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方面,要搞好卫生系统内部的宣传,提高各医疗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转变服务观念,增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方面以及广大居民的理解和参与。
(二)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卫生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卫生局负责本方案实施的指导、协调和抓落实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协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创卫和城市初保工作;各级财政局负责安排每年专项扶持资金;各级国土局、房产局和城规局负责把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新区开发和老区改造中按规定配置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级文明办负责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文明小区建设评比内容。
(三)培训队伍,提高素质和服务水平。
各地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脱产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文明行医,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通过培训,尽快建立一支能全面掌握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全科医生队伍,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四)增加投入,合理补偿。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适当安排启动经费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经费。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指导各地进行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心)的条件。街道办事处在规划社区服务的设施建设时,要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用房一并考虑,经费也应统筹安排。城规、建设部门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居民居住区时,要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商具体落实办法,将社区医疗服务逐步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要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立一级医院作为职工享受医疗保险的医疗定点单位,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纳入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要协商制定双向转诊的政策和措施,确保双向转诊的实施。在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之前,社区中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关系,可就近转入为社区提供卫生服务的一级医院(或二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