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计委《关于我市农村电网改造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计委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我市农村电网改造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9〕26号)的精神,确保我市“两改一同价”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我市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的意义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是改善我市农网布局,降低线损和农村电价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同时,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开拓农村用电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乃至扩大内需;拉动全市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农村电网改造的任务和目标
我市规划从今年开始至2001年,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农村电网的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3371.5千米,低压线路1661.5千米;新建和更换高损耗配变容量4523台共430248千伏安;更换不合格电能表79万只,无功补偿容量50552千伏安,总投资约8.7亿元。
经过改造后,农村电网高、低压线损率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内,达到降低农村电价,最终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总目标。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根据省政府的指示,农村电网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对农电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电价整顿成效显著,电网管理水平较好,项目符合基建程序,资本金落实的县(市、区)优先安排列入年度计划。
(二)规划方案。从1999年至2001年,全市农网改造计划分三期实施:即今年先行试点,市直重点抓市郊的东山、渔湖、磐东、榕东和环城网的改造工程,计划投资4000万元。明年为第二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计划投资5.3亿元,至明年底,全市要完成总工程量的65%。2001年为收尾阶段,工程量占35%,计划投资3亿元。
(三)投资与还贷。整个电网改造约需8.7亿元,其中省计委下达我市投资规模约3.55亿元,不足部分通过地方向银行贷款和自筹解决。预计8年回收投资成本。投资方式:市区用电改直供,原则上由市供电部门负责高压线路至配电变压器台(含变压器)的配套投资;镇(办事处)和村负责变压器出线至农户电能表低压线路的配套投资;农户负责电能表及表后线(进户线)的费用。各县(市、区)可根据省有关规定,参照市直做法确定投资方式。
投资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电网成本,逐年摊入电网电价,具体计入电价方法待省另行下达。
在实施电网改造过程中,既要保证电网的技术与质量标准,又要注意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对目前性能较好、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器材要充分利用,避免浪费。
(四)规范管理。农网改造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县(市、区)为项目单位。每县必须统一作为一个项目申报立项,各县(市、区)计划部门要会同电力部门作出农网改造计划,分别报市计委和市电力局,以便汇总上报。电网改造资金除自筹外,凡属国家和省投资的,一律由各县(市、区)上报市,市汇总上报省申请解决。
(五)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根据国家计委计基础〔1998〕2242号文规定,农村电网改造要与农村电价整顿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配套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必须按基建程序由计委商物价部门审核,上报省审批,未经审批不能列入年度新开工项目计划。
各县(市、区)供电部门作为项目法人必须向市供电部门签订承包合同,负责项目贷款的使用,工程的实施和按期偿还贷款;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把工程质量关,工程建设要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竣工后,按国家计委《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组织验收。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揭阳市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