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于落实侨房政策的文件精神,经近二十年的共同努力,全市共落实政策归还华侨私房面积182.07万平方米,其中1992年揭阳设市以来,归还农村侨房2.86万平方米、城镇侨房16.78万平方米,基本完成了落实农村及城镇侨房政策的任务。
这项工作是改革开放尤其是建市以来,我市发挥华侨众多的优势,加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的重要举措,争取了侨心,发挥了侨力,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落实侨房政策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揭阳市落实侨房政策先进单位”的榕城区落实城镇侨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各有关单位,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再接再厉,克服困难,继续做好落实侨房政策的扫尾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揭阳市落实侨房政策先进单位名单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
揭阳市落实侨房政策先进单位名单
榕城区:
榕城区落实城镇侨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榕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梅云镇人民政府
中山街道办事处
普宁市:
普宁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普宁市房管局
流沙镇人民政府
占陇镇人民政府
燎原镇人民政府
揭东县:
揭东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揭东县房产管理局
玉湖镇人民政府
揭西县:
揭西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河婆镇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
棉湖镇落实侨房政策领导小组
五经富镇人民政府
惠来县:
惠来县房管局
惠城镇人民政府
葵潭镇人民政府
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渔湖镇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东山区:
磐东镇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直单位:
市人大侨工委
市房产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