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小组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我省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粤府办〔1999〕15号)精神,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欧汉波任组长,洪树尚、肖松龙(市政府)、杨汉光(市农委)任副组长,郑元龙(市农委)、倪俊鹏(市财办)、詹汉池(市财政局)、方建生(市法院)、林仰平(市公安局)、高正勤(市监察局)、胡焕华(市审计局)、黄克凌(市国税局)、陈锦河(市地税局)、唐少敏(市工商局)、陈瑶南(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林小波(农行揭阳分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郑元龙兼任主任,林喜鹏(市农委)、方炎松(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农委、市财政局、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农行揭阳分行等单位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农委(联系电话:8768159)。
办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当地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