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1996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县(市、区)长负责制,努力抓好基地生产和流通服务,促进全市种养业的发展,提高我市菜、肉、蛋、鱼、奶等主要农副产品的自给率,丰富了市场,稳定了物价,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揭阳市菜篮子工程县(市、区)长负责制考评办法》(揭府办〔1996〕61号文)的规定,经市有关部门审核,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榕城区完成市下达全部指标,其中前5项完成量超过指标5%,评为“揭阳市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发给奖杯及奖金2万元。
二、揭西县完成市下达全部指标,其中前5项完成量达到或超过指标2%,评为“揭阳市菜篮子工程工作表扬单位”,发给锦旗及奖金1万元。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我市菜篮子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