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江东海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加强反走私斗争的报告>的通知》;杨俊桓同志传达了全国沿海地区和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我市去年以来反走私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当前走私活动的特点和动态,并对下一步全市反走私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有效地遏制我市的走私活动。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反走私斗争重大意义和紧迫性的认识
建市5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政对反走私工作一直抓得很紧,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斗争,查处了大要案,加强了缉私队伍的建设,有力地打击了走私活动,使我市的走私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去年6月初省政协视察团到惠来县视察我市的反走私工作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我们对反走私工作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前反走私斗争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的差价,走私就不会停止,最近,由于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大幅度下降,成品油走私就明显增加。去年12月24日在惠来神泉海域就发生一起严重的暴力抗拒缉私案件,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所以,反走私斗争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卢瑞华省长在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讲到反走私工作存在的问题时指出:走私的势头未得到根本的遏制,暴力抗拒缉私时有发生;企事业单位法人走私突出,呈上升趋势;走私大要案查办不力。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对走私的危害性和反走私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走私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威胁民族工业的生存与发展,破坏投资环境,腐蚀人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反走私斗争不仅是一场严肃的经济斗争,而且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我们要坚决地批判和驳斥“走私致富”和“走私搞活经济”的错误认识,深刻吸取惠东县和遂溪县的教训。各级领导一定要从有利于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反走私的重大意义,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统一思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真正把反走私斗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反走私的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多层次、多渠道、广泛深入地教育人民群众,走合法经营、劳动致富的道路;要剖析反面典型,揭露走私造成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把反走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基层,做到企业,做到每一艘渔船,在干部和群众中筑起坚固的反走私思想防线,使之自觉抵制走私活动。对于围攻、殴打、哄抢和暴力抗拒缉私的重大案件,要组织力量,坚决查处,严惩为首分子,达到震慑犯罪,教育人民群众的目的。我们的执法队伍要充分认识走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任何时候绝不能有松懈情绪,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认真分析当前走私的动态,增强反走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决贯彻上级的决定,严厉打击走私活动
这两年,中央连续严肃查处了山东乳山、辽宁丹东、广东惠东和遂溪的案件,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走私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全市各级党政和缉私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有利时机,真抓实干,务必抓出成效,以推动我市反走私斗争的深入开展。一是要突出重点,坚持反走私联合行动与经常性的查缉相结合,打击海上走私活动。全市公安、边防要加大力度,加强海上查缉工作。要总结以往利用重大节日和台风来临船只回港避风之机突击进行检查的经验做法,查缉“三无”铁壳船和“橄榄船”;要认真总结过去打击走私联合行动经验,在走私重点海域,适时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公安、边防等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及时遏制海上走私活动。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堵住货运走私渠道,切断私货销售渠道。要加强缉私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共同打击走私违法活动,海关要针对进口货运渠道走私的情况,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重点开展打击利用“三假”手法,转关运输和保税渠道进行走私的专项斗争。要针对不同时期的走私特卢,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重点走私商品如成品油、香烟、汽车、钢材、胶合板、化工原料等专项行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香烟、汽车、家电、成品油交易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私货交易市场和集散地,清理非法销售摊点,切断私货的销售渠道,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船舶建造的主管部门及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造船企业的管理、监督。渔监、港监部门要加强对港口、船舶和船员的管理。近期,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尽职尽责,根据省政府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的通知》,加强成品油运输存储、加工和贸易的管理,规范相关的营销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走私大要案。要完善案件移送程序,认真研究新《刑法》实施以后打击走私的对策,对案值巨大、内外勾结、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集中力量。逐案查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理。司法部门要认真做好对走私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工作,对走私大要案要主动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要全力追查在逃的重大走私案犯,深挖走私团伙、捣毁走私窝点,严惩首要分子,对于为走私分子说情者、要登记上报,必要时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总之,要下大力气,狠狠刹住“说情风”,不要因为违法犯罪分子有来头而手软,不要因为有人说情而丧失原则,要排除阻力,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惩走私犯罪,有效地遏制走私活动。
三、认真落实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反走私责任制
打击走私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衡量地方党政领导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错误倾向,担负起一方反走私责任。既要加强各级党政对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领导,也要充实得力的办事机构和缉私力量,在工作经费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各级党政要加强对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沿海乡镇、管区的管理,积极带领群众走合法经营、劳动致富的道路,决不允许去搞走私违法活动,靠走私发财。去年,市政府已分别与惠来县、普宁市政府签订了反走私责任书,沿海乡镇、管区、自然村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并付之行动,一级抓一级,哪一级出问题,追究哪一级党政领导的责任。各地要抓重点,确定反走私的重点乡镇、管理区、市场、路段,实行目标管理,建立领导责任制。对于那些走私发案中高、问题严重而又长期不治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对于领导工作软弱,不能在限期内扭转局面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于走私严重又放任不管甚至说情纵容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对同反走私唱反调,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反走私实践已经证明,对走私活动中不断出现的新手法、新问题,既要部署查缉,严厉打击,更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走私的猖獗势头。从这一点讲,客观上要求我们党政领导,特别是走私比较严重的地区的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抓打私工作,亲自研究解决当地出现的走私突出问题,对重大走私、案件要督查严办,决不能让走私活动在自己的辖区内泛滥。
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反走私责任制。前些年,我们在贯彻执行“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处罚严”的方针,落实各执法部门反走私责任制,齐抓共管,协同打击走私方面,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随着走私与反走私情况的不断变化,光靠执法部门是不够的,必须针对当制反走私斗争的实际,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反走私责任。宏观调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司法、纪检、监察、宣传等部门和流通、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承担反走私责任,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使反走私工作层层布防,环环相扣,不留漏洞,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当前走私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人走私严重。中央对企事业走私的问题很重视,把它作为今年反走私工作的重点,要求尽快扭转当前走私多是企事业单位所为,有些还是党政机关所为的严重局面。因此,必须落实行业反走私责任制。从全省来看,今年以来海关查获企业法人走私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都有参与走私的案例。有的企业为走私活动提供印章,让走私分子挂靠企业,甚至与走私分子勾结,串谋作案。在此,我们重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对走私活动“不参与、不支持、不提供方便”,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领导责任;知情者要做到积极检举揭发,对打击走私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今后,凡党政机关或企业法人参与走私活动的,都将追究其决策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志们,反走私工作是关系到我国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大事。建市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尽责尽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体缉私人员,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为榜样,继续发扬无私无畏、忘我奉献的精神,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为保障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