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抓好粮食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粮食流通工作的通知》(粤府〔1997〕2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粮食流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好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各地要继续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米袋子”政府负责制的决定和八项考核指标(见附表)。切实把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的责任担负起来。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280万亩,总产12.55亿公斤(原粮),确保全市自给率70%以上。国有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抓好本市粮食收购的同时,要组织好省外采购和进口,确保商品粮源80%以上,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供应。
二、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今年省下达我市储备粮任务为5000万公斤,比原来4200万公斤增加800万公斤,根据各地粮食种植面积及人口情况。增加部分分解如下:市级100万公斤,揭东县、普宁市各150万公斤,揭西县、惠来县各100万公斤,榕城区60万公斤,大南山华侨管理区、东山区各40万公斤,普宁华侨管理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各30万公斤。增加部分同原来任务合并考核。各地要利用粮源充裕和粮价平稳的有利时机,按计划完成储备粮收储任务。同时要切实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安全,任何时候都必须做到帐实相符。
三、采取措施,加快粮食仓库建设。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下达的年度建库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建库资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各地应将粮库建设的基建工作量和财会报表形成后逐级上报。粮食市场建设工程已竣工的,要投入运作,加强管理,发挥效益;尚未开工的,要抓紧在年内完成基建任务,明年投入使用。
四、继续完善粮食风险金制度。今年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仍继续执行按各地公粮任务数每50公斤上交5元的规定,由财政代扣和管理。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任务,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五、抓好粮食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扭亏增盈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变观念,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大力开拓多种经营,增强粮食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
附件:1997年度全市“米袋子”政府领导负责制八项考核指标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九日
1997年度全市“米袋子”政府领导负责制八项考核指标
粮食计算单位:折合贸易粮万公斤
| 备注 |
| ①粮食播种面积,总产按市计委下达数。 ②国家定购、市场收购、粮食风险基金仍按揭府1995年通知下达数。③粮食总销售系各县(市、区)核定数,市作建议数下达,但各县(市、区)必须按核定数保证收支总量平衡。④粮库建设按规模70%考核。⑤粮食市场建设,要求今年全面开工,年底完成基建任务,明年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