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7〕39号
榕城区人民政府,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对有线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区有线电视实行并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一地一网”、“一市一网”的原则,原榕城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山区及各区辖镇所有有线电视台(站)一律撤销,网络并入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各台(站)前端撤除后,由市有线广播电视台统一传输信号。
二、并网后,各台(站)的在编人员及财、物一律收归市有线广播电视台所有,人员编制由市编委核定;市审计局、财政局派员协助市广播电视局对原各台(站)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登记和移交工作;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一切债权债务并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三、并网后,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应增设市区新闻栏目。
四、并网后,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实行分级管理,在各区设立管理站(或分站),作为市台的派出机构,负责该地区网络的维护、收费和按市台的规划,做好入户安装工作。管理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站负责人由市广播电视局定级任命。
五、并网工作要抓紧进行,原各台(站)的前端撤除、人员清理分流、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清理登记移交等工作应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
六、各区及有关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和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各台(站)不得利用合并之机突击吸收人员、乱花钱物、转移财产或破坏现有设备。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