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形势,现就“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双拥工作和加强军民团结的指示,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丰功伟绩和新时期人民军队的重要作用;宣传驻揭部队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宣传优抚对象继承和发扬我军光荣传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的光辉业绩;宣传建市五年来涌现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增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慰问走访等活动。各地要分别组织慰问团(组)慰问或走访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住院的部队伤病员,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召开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优抚对象座谈会,举行军民联欢活动。慰问走访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三、以实际行动推动拥军优属工作的落实。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扎实地帮助部队和优抚对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当前要努力帮助部分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提高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同步提高。要对保护军事设施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订整改措施。要抓紧落实城镇退伍士兵、转业志愿兵的安置工作,对尚未落实安置对象上班的单位,要在“八一”前安排上班,以实际行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要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对照双拥模范城(县)的6项标准和8个要求,认真抓落实。军民共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做到规范化,经常化,社会化。要把军民共建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村,文明街道和安全文明小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拥军优属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隆重、热烈、俭朴,讲求实效。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核拨。
开展活动情况,请各县(市、区)于8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