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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揭阳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6:29: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199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粤府办〔1997〕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经与市直有关部门协商,市政府决定从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中抽调部分人员成立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由林新(市综治办)任组长,黄朝今(市司法局)任副组长,方辉(市公安局)、吴佳才(市劳动局)、林丽娇(市民政局)、陈豹(市工商局)、黄映銮(市妇联)、吴创英(市总工会)、高文荣(团市委)为成员。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决定重大事项。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电话:8768293),由黄朝今兼任主任,陈来勇(市司法局)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市司法局派员组成。

  办公室在市综治委和安置帮教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订年度计划,组织有关会议,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完成市综治委和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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