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6〕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口变动调查考核工作办公室《关于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揭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揭市发〔1995〕30号)的规定,我办拟在1997年1月对市与各县(市、区)签订的《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抽查方法。参照省的年度抽查考核方案,对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考核办法,采取直接抽点调查的方式,核实计划生育统计年报表的人口出生数,以确定各县(市、区)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和多孩率3项指标情况。与此同时,对各县(市、区)以及抽中乡、镇(街道),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作一次全面检查。
二、调查单位及规模。以村委会(经联社)、居委会为调查单位。根据各县(市、区)总人口规模设定调查单位个数:原则上每30万人抽取1个调查单位,总人口不足30万人的也抽取1个调查单位,全市共抽取直接调查单位21个,共约3万人。具体方案由我办另行下达。
三、调查组织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口变动调查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组建临时调查队40人,其中领导、骨干15人从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抽调,队员25人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抽调。调查队经市集中培训后分赴各县(市、区)直接开展调查。
四、评估方法。为提高调查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揭阳市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考评内容分解量化标准》。现场调查后由调查队会同有关部门据以逐条比较评分,按得分高低提出受奖励单位、表扬单位和给予批评的单位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五、调查纪律。调查队实施现场调查期间,食宿自理;在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人为干扰调查工作行为的,不论调查结果如何,一律作为不达标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拟于1997年1月10日开始进入现场调查,时间预定半个月,1月底完成调查任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附件:揭阳市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考评内容分解量化标准
揭阳市人口变动调查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日
揭阳市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考评内容分解量化标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揭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揭市发〔1995〕30号),确保“九五”人口计划的顺利实现,根据我市计生工作的实际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对1996年人口计划目标考评内容分解量化如下:
一、人口计划目标考核指标执行结果。指年初由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订的《揭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人口出生率、计划外多孩率和计划生育率三项控制指标,经各级的努力工作,通过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报表上报数据反映指标完成情况,经市人口考核办公室组织的统计质量抽查后给予确认的结果。
二、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主要有:
(一)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制订具体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重要会议亲自动员部署,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县、乡、村全面制定科学可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计生专职干部和医技人员,较好地解决计生专职人员报酬待遇问题;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所)工作开展正常,所做“四术”占当地全年总“四术”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三)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各级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校开设人口理论,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人口理论;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同时抓好夏、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完成各时期必需的避孕节育手术任务,综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认真做好孕前型管理,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每季度达85%以上。
(四)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统计管理。县(市、区)每年进行半年或年终人口抽查工作,认真组织分析人口形势;乡、村两级健全人口计划、统计、档案“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做好生育证的发证工作,坚持生育对象持证生育,持证率达95%以上。
(五)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县(乡)级党政部门重视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按省、市的要求制订开展创建“合格村”的实施办法,开展创建“合格村”的试点工作,“合格村”的比例逐年有所增加;各级政府重视“三结合”工作的开展,组织较强的力量承担“三结合”各项任务,对“三结合”项目有较大的支持。
(六)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县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档案、卡册。
(七)确保计划生育必需经费的投入,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各县(市、区)在上年度人均投入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低于市人均投入水平的县(市、区)要求比上年增加20%以上。
三、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指标统计质量,是指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规定指标的有关数据质量,是计划生育部门年终统计报表与实际调查的误差控制范围。其中人口出生率的误差控制在5%以内;计划外多孩率的误差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的误差控制在8%以内。以上三项指标超过规定的误差范围,给予统计质量“一票否决”权。
四、考评内容的评估标准
(一)考评内容的计划目标考核指标,依据各县(市、区)逐级汇总上报的报表数据经市人口考核办组织统计质量抽查进行评分。人口出生率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得25分;计划外多孩率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得35分;计划生育率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得40分。以上三项指标中哪项超过误差控制范围,该项就不能得分。
(二)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依据上述第二点七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分;达到第(一)至第(四)项要求的各得15分,达到第(五)至第(六)项要求的各得10分,达到第(七)项要求的得20分;达不到要求的分别给予适当扣分。
(三)评分办法:由市人口考核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考评内容所得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的高低提出受奖励单位、表扬单位和给予批评的单位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揭阳市人口变动调查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