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6〕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关于设立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
关于设立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政府对价格宏观调控机制,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粤府[1995]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在市场价格发生不正常变化时,用于稳定市场价格的专项资金。
二、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渠道:
(一)市财政每年预算内根据财力情况安排部分资金。
(二)从市各项罚没实际入库(地方库)金额中,提取5%的款项。
(三)旅业宾馆按营业总额征收3%、“三厅”(卡拉0K厅、歌舞厅、餐厅)按营业总额征收5%价格调节基金,由市物价局负责征收。各经营单位月终5天内计提后划入价格调节基金专户,缴交价格调节基金财务上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四)其他需要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项目,由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和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用途:
(一)扶持副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二)补贴政府规定储备副食品的必要费用。
(三)补贴主要副食品购销价格倒挂的差额。
(四)为应付市场突发因素,保护主要副食品生产和资源所需的临时补贴。
(五)其他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的必要支出。
四、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
(一)为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市政府成立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由柳锦州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倪俊鹏(市财政局)、许锦葵(市物价局)任副组长,李彦生(市财办)、黄辉盛(市审计局)、杨辟及(市工商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由许锦葵(市物价局)兼任主任。
(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财政局开设专户。市政府委托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征收,并可从征收总额中提取8%的手续费。
(三)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可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审查后报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批准,市财政部门在基金专户中拨付。基金当年使用不完的,可跨年度滚动使用。
(四)直接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应定期向市物价员报告使用情况,市物价局应定期向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报告基金的征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基金不得挪用,挪用基金的由市审计部门处理。
(五)凡有缴交基金任务的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违者,由市物价检查部门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处罚款并入价格调节基金很用。
五、各县(市、区)应根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参照市的做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副食品价格调丰基金。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
揭阳市物价局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