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邮电局《关于开展农村电话村达标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农村电话村达标活动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建市以来,我市通信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市整个通信基础网基本形成,但还不完善、不配套,电话普及率明显偏低。至1995年底,全市电话普及率为4.5%,比全省平均水平低7.5个百分点。为贯彻落实全省第三次山区通信工作会议和第二次通信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通信发展目标,根据我市电话普及率低,特别是农村邮电通信落后,巨大的发展潜力尚待开发的实际,拟在全市开展农村电话村达标活动,促进通信事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通信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为适应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需要,必须继续加快通信事业的发展,把占全市人口80%的广大农村作为发展重点。着重抓好以电话放号为中心的电话村建设,把电话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通信事业发展和实现“九五”计划目标的突破口。开展农村电话村达标活动,提高电话普及率,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对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村、小康村有着实质意义。“九五”期间,计划全市通信固定资产投资38亿元,新建扩建电话交换机容量60万门,移动电话容量17万门,以及建设完善一批配套设施。至“九五”期末,争取全市有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电话村,20%的镇建成电话镇,全市电话普及率达到16%,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信息化打好基础。
二、切实加强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计委、建委、邮电局、国土局、城规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通信发展领导小组。各县(市)、镇(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市)镇(乡)开展电话村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要把发展电话村,提高农村电话通信水平列入县(市)、镇(乡)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村、小康村的考核指标。
三、认真做好电话村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通信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广东省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管理规定》,将邮电通信局(所)、电信管线建设纳入统建配套范围,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邮电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通信质量和减轻用户负担出发,认真做好线路和网点规划。在发展电话村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规划,先易后难,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力争做到成片规划,成片开发,规模发展。
四、为加快通信事业发展,对通信建设项目,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邮电通信生产用房及邮电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公共配套设施由国土和规划部门优先安排,地价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划拨价收取。
(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能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府〔1993〕37号),报省国土厅批准,免征垦复基金。
(三)邮电通信生产设施用房(不包括非生产设施用房和营业性设施),经批准,可按公共事业设施项目给予减交50%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市政建设配套费和绿化费。
(四)邮电部门按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电话亭、邮筒(箱)等公共通信设施,有关部门按规划安排并无偿提供用地。
(五)金融部门优先安排通信建设所需的信贷资金。
五、多渠道筹集发展电话村的资金。要采取政府支持一点,邮电优惠一点,用户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同时,邮电部门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灵活变通的做法,如分期付款、优惠政策等,加快电话村建设。
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邮电部门要把服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优质服务促进业务的发展,促进效益的提高。要简化报装电话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倡现场批办,现场装机。
七、各县(市)、镇、村之间要开展电话村(镇)达标竞赛,市计委、邮电局要制订达标考评奖励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对成绩显著的县(市)、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揭阳市邮电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