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粤建监字〔1996〕88号),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由杨如龙副市长任组长,卢奇发(市政府)、蔡锦仕(市建委)、吴振声(市监察局)任副组长,江明璧(市计委)、刘礼源(市建委)、谢永桂(市工商局)、姚华国(市审计局)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礼源兼任主任,高正勤(市监察局)为副主任,办公地址设在市建委(电话:8737268-3612)。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