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推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投标制度,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杨如龙副市长任组长,卢奇发(市政府)、蔡锦仕(市建委)、吴振声(市监察局)任副组长;江明璧(市计委)、刘礼源(市建委)、杨辟及(市工商局)、姚华国(市审计局)、胡党音(市法制局)、肖烈明(市建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礼源兼任主任,何奕鑫(市建委)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建委、工商局、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局、建行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