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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各县(市、区)教师调到市直学校工作免收调动费请示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0:14:4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199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关于各县(市、区)教师调到市直学校工作免收调动费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


关于各县(市、区)教师调到市直学校工作免收调动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我局根据《关于同意成立市实验学校的批复》(揭府函〔1996〕1号)和《关于同意公开招聘市实验学校教师的复函》(揭府办函〔1996〕9号)的精神,认真做好市实验学校教师的招聘工作。经一段时间来的努力,现已确定40多位公办教师为招聘对象,并经与市人事局协商同意,准备办理有关调动手续。鉴于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对过线和外调教师实行有偿调动管理,为保证市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校工作的如期开展,我们要求对被招聘录用的教师,一律免收任何调动费用。今后调入市直学校工作的教师也照此办理。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县(市、区)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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