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张浦骏
(一九九五年二月九日)
同志们:
春节刚过,我们就在这里召开了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很重要,所以请各县(市、区)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参加,这说明市政府是重视审计工作的。昨天,市审计局的领导传达了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并按照《审计法》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揭阳市的实际,部署了今年的审计工作。会议开得很及时,可以肯定,这对今后全市审计工作发展将是一个很好的、很大的推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审计战发上的全体审计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希望同志们回去后,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大家要正确把握当前的形势,抓住《审计法》施行的契机,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把审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一九九四年,揭阳市经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审计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4年是我市在宏观经济环境偏紧的情况下加速发展并取得新的成绩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集中精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全市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51.2亿元,比1993年(下同)增长31.5%;工农业总产值212.9亿元,比增59.4%;财政收入7.36亿元(老口径),比增53.3%;实际利用外资2.7亿美元,比增3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74亿元,其中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投资8.6亿元,分别比增77.4%和90.4%;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47.3亿元,比增37.5%。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包括审计工作者艰苦努力和辛勤的工作。过去的一年,我市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党的十四大强化审计监督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破除那些落后于形势要求的审计制度和方法,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配合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突出审计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对财税、金融、重点基建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国有企业、运用外资和农业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配合反腐败斗争,对政府机关、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审计监督,揭露查处在经济活动中的违纪问题,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任务。去年,全市共审计了262个项目(单位),完成年计划的119%,查出违纪金额8040万元,依法处理应上缴财政930万元,罚款14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076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100万元,减少损失浪费13万元。通过审计监督,对严肃财经法纪,增加财政收入,保障多项经济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宏观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做得不够的地方,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对待我们的工作,不断地、不停地来找出差距,明确方向,才能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
二、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1995年的审计工作,各地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进行安排贯彻落实。总的要求是,要坚决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审计法》,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求深度,上质量,出成果,在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着力抓好财税、金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专项资金以及执法、经济管理部门的审计,尤其是要认真审查监督抑制通货膨胀和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要严厉查处越权减免税收,违纪集资、违纪拆借资金,用流动资金搞基建项目,将信贷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用公款搞高消费,乱发钱物,侵占公有资产等违法乱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特别是要通过审计,揭露出在经济活动涉及宏观管理和廉政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一批有一定份量和价值的信息资料,为地方党政领导及时了解经济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作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要切实搞好财税审计监督。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审计法》在财政审计监督上有了重大的突破。按《审计法》第四条、十六条和十七条规定,对财政实行“同级审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制度,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实行这种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财政收支建立有效的监督。审计同级财政,是一项新的工作,今后要形成一种制度。因此,审计机关要统筹安排人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财政部门严格预算管理,带头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更好地履行财政职能。通过这样审计,也为人大审查财政预算提供客观的资料。在这里我要求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向审计机关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财政审计任务重,时效性强,今年又是第一次开展同级财政审计,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主管审计工作的县(市、区)长要亲自带队进审,听取财政部门的全面汇报,对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分别提出具体要求,确实保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审计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完成。
三是要改革企业审计制度,大力推行企业委托审计查证。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要抓重点,即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企业,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对于其他—般的大量的企业要实行企业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所有确定不是由审计机关直接审计的企业,都必须这样做。审计机关要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做出规划,确定当年度企业委托审计查证的单位,发出通知,限期到社会审计组织办理委托审计查证,必要时审计机关才进行抽查。全国、全省都推行这种制度。我市这项工作发展较慢,去年才搞几十个单位,今年一定要抓早抓紧,全面推行,做出成效。所有企业,都要自己主动地委托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查证报告以及验资证明,在社会上具有合法性,应作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年审,银行发放贷款,税收部门核收税款,有关部门审批基建项目决算,主管部门兑现承包合同等的依据。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这些资料没有经审计查证的,都必须一律重来。财税、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通过审计监督机制,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制约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继续深入贯彻《审计法》,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去年八月,《审计法》出台后,我市各地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审计法》大会。各地审计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报纸、电视、广播紧密配合,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审计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我们要抓住机遇,紧密联系经济工作和审计工作实际,把《审计法》的贯彻施行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审计法》,特别是各级审计机关,要通过反复学习,领会和掌握《审计法》的基本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审计法》上来,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二是要抓紧制定与《审计法》相配套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审计法》的出台并不是监督制度的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的改革措施也将不断出台,这些都会给审计工作带来新的要求,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按照《审计法》规定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计制度和方法。三是要根据《审计法》的要求,深入研究和改进审计方法,使各项审计工作尽快纳入《审计法》的轨道。原有的做法符合《审计法》要求的,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同《审计法》要求不相适应的,要认真改进;对《审计法》规定的一些新的审计内容和方法,要制订方案,进行试点,逐步施行。四是《审计法》的施行不单是审计机关的事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乃至全社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在我市形成一个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遵守财经法纪的社会环境,保证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深入、稳定、健康、持久发展。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离开这一条,审计工作必将寸步难行。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贯彻执行《审计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经济管理模式、利益分配格局和人的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手法也不断翻新:有的钻改革空子,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有的本位主义,不顾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有的损失浪费惊人,经济效益低下,内部管理混乱;有的胆大妄为,知法犯法,贪污、侵占国有资财。要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经济权益,保证国家财政经济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要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当前,要紧密配合省委、市委对下一段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各个项目审计,认真检查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抑制通货膨胀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充分揭露和严厉查处各种经济犯罪案件,要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重点查处有普遍性、倾向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大的经济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对审计中发现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虚盈实亏、侵吞国家财物、偷漏税、工程高估冒算等重大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促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
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今年,是《审计法》施行的第一年,审计部门担负的任务很重,工作范围越来越宽,工作量越来越大,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各地政府要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一是要重视审计工作。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各县(市、区)长要主管审计工作。要把审计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在研究落实财经重大决策、制订各项经济法规时,应征求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审计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现在力量不足的要增加编制给予充实,使审计机关能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二是要支持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监督是国家一项经济监督权力,各级政府要支持审计机关独立行使这项权力,对业务要给予热心指导,还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审计机关遇到困难和阻力时,政府要给予审计部门撑腰,对一些违纪问题的处理要态度明确地支持审计机关,以保证审计机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揭露、评价和处理问题,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作用和权威性。
三是各级领导要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办公用房、宿舍、业务用车、交通工具等政府都要帮助解决。
作为审计部门来说,要使审计工作上新台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有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审计队伍,所以各地审计机关要根据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审计队伍要坚决抵制和阻止社会上各种恶习,抓好自身廉政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要阻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侵害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和发扬廉洁、公正、奉献精神;要多向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和助手,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及时提供经济信息。希望全市审计工作者,认清形势,奋力拼搏,扎实而有效地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