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94〕5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药品生产经营、配制、销售的清理整顿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加强药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李衍平任组长,黄碧玉(市人民政府)、苏宗汉(市卫生局)、陈庄潮(市经委)任副组长;谢永桂(市工商局)、黄宜祥(市技术监督局)、许俊民(市公安局)、刘金川(市监察局)、蔡和耀(市卫生局)、郑豪义(市政府法制局)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和耀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电话:768350。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药品管理工作。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