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农村小康达标验收工作,根据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小康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1995〕037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农村小康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杨俊桓副市长任组长,黄碧玉(市政府)、陈祖青(市计委)、杨周(市体改办)任副组长。陈炳开(市农委)、许世义(市统计局)为领序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计委,由陈祖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委、统计、宣传、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派人参加验收办公室的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机构,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验收范围、标准、程序及时间安排等问题,按省计委粤计农〔1995〕037号文的通知精神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二日